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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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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序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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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政策與盈利計劃納入業主協議 現有及由eCosway.com 私人有限公司(509213-A)或(以下簡稱為"eCosway"或"本公司")全權修定的政策
與程序將被納入及構成eCosway 業主協議的一個部分。凡是出現在此政策與程序中的"協議"字眼皆
代表以下的統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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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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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sway業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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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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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條款與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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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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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項政策及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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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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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osway盈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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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文件是經參考eCosway 業主協議(現有的及由eCosway 所修定的協議),而被納入本協議。每名業
主有責任閱讀、了解、遵守及確保他/她明了本政策與程序的最新版本並根據它來操作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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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策宗旨 eCosway通過業主推廣産品與服務 (以下統稱為"商品")的全球購物廣場。業主務必明白,業主與分支的成功有賴于業主們對于推廣eCosway商品的決心。為了明確地闡明業主、購物者及eCosway之間的關系,以及立下可接受的商業操守標准,eCosway因此定下本協議。
eCosway 業主必須遵守本協議所列明的全部條款與規則,eCosway 有權隨時修訂上述條款,包括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法律有權治理eCosway 商業與其營業手法。由于業主可能不熟悉其中許多的作業標准,因此,每名業主必須詳讀和遵守此協議。請仔細閱讀此協議的數據。它說明和管制業主作為獨立承包商和本公司之間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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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協議的修訂 基于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法律以及商業環境的經常改變,eCosway保留絕對權力修改此協議 、商品的定價及電子盈利積分(eVolume,以下統稱為"eV")。一旦成為業主,此協議將自動綁定於業主並表示同意接受及遵守eCosway 所選擇進行的修正和更改。當協議修改通知了業主
後,修改部分即時生效。有關修改的通知將刊登在eCosway 的官方資料上。公司會通過一種或更多方
式提供業主一項完整的修訂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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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公布于公司的官方網站上,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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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通過電郵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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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持續經營eCosway商業,或接受盈利,即被確認為接受此協議的任何或全部的修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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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延誤 eCosway將不負責任何有關延誤或職責表現上的失誤,尤其當這些不切實際商業上的表現失誤是由無法操控的狀況造成,這包括,且不限于,如災難、員工問題、暴亂、戰爭、火災、死亡、其中一方供貨商資源短缺、政令或指示、或技術問題 (例如:計算機故障、電話缐失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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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政策及條文的可隔離性 若此協議出現任何現有或修改的條文因任何原因被判無效或不能執行,則只是該條文被切割,其余的條文仍然完全地執行和生效,而有關無效、不能執行的條文從未被構成此協議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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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棄權 公司從未放棄堅持遵守此協議及確保其商業經營方式符合相關的法律。eCosway 不得不履行在協議下的任何權利或權力,或堅持業主嚴格遵守此協議的任何職責或條文,以及任何與此協議條件不相符的習俗或各方的習慣,皆不構成公司放棄要求業主嚴格遵守此協議的權力。唯有在本公司授權的高級行政人員的書面注明下,eCosway 的棄權方為有效。eCosway對業主某項違約行為的棄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或有損 eCosway 對隨後違約行為的權利,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它對其他業主的權利或職責。即使eCosway延遲或不對任何違約行為采取行動,亦不影響或損及eCosway追究有關違約行為或隨後違約行為的權利。
業主將不會因為違反eCosway已存在的聲明或行動而構成抗辯eCosway協議所執行的任何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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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成為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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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成為業主的條件 要成為eCosway業主,申請者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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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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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其居住的國家、州屬、省份、或地區達到法定成人年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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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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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有效、可接受的身份鑒定形式(如政府發出的身份證),以便在其居住的國家、州屬、省份或地區開設銀行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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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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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付注冊費和年費;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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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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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呈填妥的業主申請表格及協議至eCos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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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有權拒絕任何要成為eCosway業主的申請而不必說明理由或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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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新業主進行網上注冊 潛在業主可以在網上注冊,或到鄰近的電子中心 (eCenter) 注冊 (如有)。潛在業主成功呈上業主申請表格及協議後,將被接納為新業主及獲得業主編碼 (ID) 以鑒定業主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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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業主利益 業主申請表格及協議被 eCosway 接受後,新業主便可享有盈利計劃和業主協議的利益。 有關利益包括以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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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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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eCosway特惠店(如有)購買及銷售 eCosway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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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參與eCosway的業主支持系統 (B.O.S.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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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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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eCosway盈利計劃 (及獲取盈利,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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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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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其它個人成為eCosway的購物者或業主,以建立商業網絡並通過 eCosway盈利計劃而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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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更新您的eCosway商業 業主協議的期限為一年,有效期從eCosway接受的月份算起。業主必須每年,或在業主協議屇滿的月份之前更新業主協議,以及繳付30美金的年費 (所有在此政策與程序所提及的舉例的“元”或“$”為美金U.S Dollars)。若年費未在業主協議屇滿時或之前繳付,業主協議將會被取消。業主也可選擇利用[自動更新計劃] (ARP, 即Automatic Renewal Program) 來繳付年費。根據 ARP,業主協議在屇滿月份之前,年費可以從業主的電子戶口中扣除 (如戶口有足夠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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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經營eCOSWAY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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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遵守eCosway盈利計劃 業主必須遵守所有于eCosway 官方刊物中所列明的eCosway 盈利計劃條規。除非業主已事先獲得eCosway 書面批准,否則業主不可擅自或聯合任何非eCosway 官方刊物所特別注明的系統、計劃或營銷手法提供eCosway 商業良機。業主不得要求或鼓勵其它現有或潛在業主或購物者以任何非eCosway官方刊物中所注明的形式參與eCosway 商業。業主也同時不得要求或鼓勵其它現有或潛在業主及購物者簽署任何eCosway 協議或合約以外的協議或合約,成為eCosway 業主。同樣地,除了eCosway 官方刊物所推薦或指定的購物商品或付款方式,業主不得要求或鼓勵其它現有或潛在業主及購物者向任何個人或團體購買商品或給予款項以參與eCosway 盈利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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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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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總則
所有業主必須維護並提高eCosway及其商品的良好聲譽。任何有關 eCosway、eCosway 商機、盈利計劃及eCosway商品的營銷及促銷手法須符合公共利益,杜絕一切無禮、欺騙、誤導、缺德或不道德的行為和做法。
業主應使用eCosway 所核准的銷售輔助物及互助刊物來推廣eCosway商品及商業良機。此條規的基本原理非常簡單。這是由于eCosway經過精心挑選其商品、設計盈利計劃及營銷資料以確保eCosway各方面皆能達到公平、真誠、經過驗證並符合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憲法的廣大及錯綜複雜的法律要求。若eCosway業主獲准不必事先得到公司核准即能使用自行創造的銷售輔助物及營銷資料 (包括網上廣告),盡管他們的出發點是正直和正面的,但他們仍然在無意間抵觸了法律、立法或規則,並影響了eCosway商業。雖然違法事件不多,但仍然危及了所有參與eCosway商業的全體業主。因此,業主必須以書面方式呈上所有銷售輔助物、營銷資料、廣告及其它文件 (包括網上廣告計劃書) 以獲公司核准。除非業主已獲得特別書面核准使用該資料,否則所有的請求將遭受拒絕。業主可在無需通過公司事先書面核准而自行創造、制作及使用銷售輔助物、營銷資料、廣告及其它文件,惟獨上述資料與刊物無間接或直接聯系到eCosway、其盈利計劃、商品、商標、商號、服務標志、服務名稱、網站、統一資源定位符 (URL) 或其它鑒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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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反垃圾郵件政策(Anti-Spam) 為了保障全體購物者和業主的利益,eCosway對垃圾郵件和不恰當的廣告采取零度容忍的立場。任何業主或購物者若被發現以垃圾郵件或不恰當的廣告方法促銷 eCosway 商業將被立即終止其業主資格。若一名業主因進行垃圾郵件活動而被終止業主資格的話,他/她將喪失一切業主的權益、未支付款項、所有儲存的電子盈利積分(eV)及他/她的商業網絡組織。若一名購物者因進行垃圾郵件活動而被終止購物者資格的話,他/她將喪失所有購物者的權利。如上述垃圾郵件活動導致eCosway 網站、域區、服務器或活動的正常運作受到損害或幹擾,有關業主或購物者將須對eCosway商業所蒙受的損失作出賠償。
目前對“垃圾郵件”的字眼並沒有一致的定義。有人堅稱只有大量發出的未經請求的商業電子郵件(UEC),才算是垃圾郵件,但也有許多人和反垃圾郵件組織認為,發送任何未經請求的商業郵件就是垃圾郵件。為了本政策,eCosway 將把下列情形下所進行的活動視為垃圾郵件及違反本公司的政策: 本公司特別禁止eCosway業主和購物者在下列情形下,進行以下活動:
- 使用Cosway或eCosway的字眼(即使把此字眼包含在其它字眼內,如“MyCosway”或eCoswayNow等等);
- 使用上述字眼衍生的字眼(如e-Cosway、eeCosway,或couseway等);
- 提及Cosway或eCosway;
- 和任何的eCosway統一資源定位符 (URL)或網址*(請參考目錄) 鏈接;
- 和一個隨後與eCosway統一資源定位符 (URL)或網址鏈接的網址鏈接;
- 使用一個“指示頁”(pointer page) 或“重新定向鏈接”(redirect link),最終鏈接任何eCosway網址;
- 發送任何直接或間接暗示eCosway有參與的信息。
上述活動在以下情況被禁止:
- 違反任何地方、州、聯邦或國際法律,包括關于不請自來商業電子的法律;
- 在網站內;
- 在任何形式的分類廣告內(除非獲得eCosway的明確批准);
- 在一個簽名檔案中(除非獲得eCosway的明確批准);
- 在任何發送給任何人或潛在購物者或業主的電子郵件內,如該人未明確要求有關的信息或允許你發送電子郵件;
- 任何發送到大量名單的電子郵件,包括 “安全名單”、“己過濾名單”、“購買名單”、以及從 發送給你的電子郵件中的發送區所抄錄的名單;
- 任何為了回應他人發送信息、刊登分類廣告、或傳送未經請求的電子郵件的電子郵件;
- 任何不含有效回郵郵址的電子郵件,讓收信者無法回複;
- 任何使用虛假或誤導性名字、虛假或誤導性標題、虛假或誤導性文件頭、虛假或誤導性主題字行或其它虛假或誤導性信息的電子郵件;
- 在閑聊室與他人交談時沒有事先獲得對方的同意或要求;
- 在通過實時信息系統 (如ICQ、Yahoo、IM等)和他人通訊時,在請求提供更多資料前沒有事先得到對方的允許或要求;
- 在把信息公布在任何論壇、友思網(usenet)或其它新聞組群、majordomo自動郵件列表、電子公告牌、討論列表、或其它互聯網上的類似 組群或列表;
- 在任何未事先獲得eCosway批准的網上或刊物中;
- 在任何被個人、團體或法律禁止分發到私人産業或任何其它地方或形式分發的素材。
- 任何由 eCosway 使用或保留使用的隨後URL 或域區。
* 業主被禁止直接或間接提到或鏈接,而無論是否有附上業主/購物者身份證編碼的URL(或網址)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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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eCosway.com
www.MakeMoneyStayingHome.com
www.AmazingOneDollarAuction.com
www.HexagonLivingWater.com www.PartnerMerchants.com
www.ChargeAndEar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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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未經請求的傳真
除非本節所列明,否則業主不得擅自將eCosway商業操作資訊以未經請求的傳真發送出去。“未經請求的傳真”指的是以電話傳真方式將任何有關eCosway廣告或營銷資訊、商品、盈利計劃或其它關于公司層面的事項傳送至任何人,除非該傳真不包括:
(a)事先獲得當事人的邀請或許可;或
(b)任何與業主建立穩定商業或私人關系。
所謂“建立穩定商業或私人關系”是指一名業主與某個人以自願雙向溝通方式事先建立或現有的關系,以此形式作為基礎:
(a)某人向業主提供的商品提出的一項詢問、申請、購買或交易
(b)從未被任何一方終止的私人或家族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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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電話行銷技巧
本公司嚴格禁止使用任何自動電話行銷設備或“鍋爐房手段”來行銷或促銷 eCosway、及其商品或商機。在本節段裏所指的含意,“鍋爐房手段”包括在短時間內影響對象作出決定,或目的是為了克服對象的不願意加入 eCosway 而采取的高壓促銷手段。這包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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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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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不間斷的電話行動或未經請求的撥電,聯絡陌生人或與撥電者沒有預先關系的人士,以鼓勵對方作出倉促的決定加入eCosway,而沒有考慮對方的需求及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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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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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文稿以應付對象的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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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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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覆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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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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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誘對方上當的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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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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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話中使用威脅的語氣,告訴對方作出決定的時間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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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 |
網址、域名及電子郵件郵址 業主不得于任何域名、網站或任何未經eCosway事先核准的非eCosway網站內的超文本標記語言(HTML)密碼或元符號內使用、注冊或計劃注冊任何含有“eCosway”、“Cosway” 字眼或任何eCosway之商號、商標、服務名稱、服務商標、商品名稱或任何衍生名稱。業主也嚴禁從任何非eCosway網址鏈接至eCosway域名或網站。若一名業主欲在某網站使用“eCosway”或“Cosway”字眼、或一名業主欲從業主自行創造的網站鏈接至eCosway,他/她必須事先征求eCosway同意及書面核准。任何業主都不得把“eCosway”、“Cosway”字眼或任何 eCosway 的商號、商標、服務名稱、服務標志、産品名稱或其它衍生名稱納入或嘗試納入于任何電郵地址或簽名文件使用。
若一名業主欲利用網上網頁推廣他或她的商業,他或她可通過公司官方網站或eCosway官方網站模板。另一個方法是,業主可自行創造網站,但是,業主必須確保他們的網站沒有直接或間接性提及eCosway、其盈利計劃、商品、商標、服務標志、網站、統一資源定位符(URL)或其它鑒定資料。所有自行創造網站的業主必須向公司注冊其網站並事先獲得公司的書面許以確定該網站是否存在。每當業主在其網站作出任何修改或更正時,他/她也務必通知公司。如不向本公司注冊或通知本公司任何有關網址的更改,將嚴重違反本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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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6 |
商標及版權 eCosway不允許任何人,包括 eCosway 業主為了任何目的而使用它的商號、商標、服務名稱、服務標志、産品名稱、URL、網址、設計或象征,除非已事先獲得 eCosway的書面同意。如業主使用eCosway的官方資料,則不必獲得事先書面批准才能使用上述資料。
業主未經eCosway的書面同意,不得制作本公司任何錄象的活動或講詞,以作為銷售或分發用途。業主也不得複制任何由本公司制作的錄音或錄象帶陳述,以作為銷售或個人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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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
網站專利版權
業主同意eCosway網站內所含的資料、數據、照片、圖表、軟件、影像、文字、字體、平面設計、音樂、聲音及其它資料 (統稱為“智慧財産”) 皆受保護于版權、專利權、商標、商業秘密或其它專利版權,而這些權利皆受保護于現有或將來的所有形式或科技。業主同意不可擅自作出全面或部分修改、移走、刪除、擴大、增添、刊登、傳送、參與調動或銷售、制造模仿他人的作品、分發、表現、展示、或以任何方式盜用任何部分或全部的智慧財産或網站。
在合法登錄及使用eCosway網站及沒有特別限制規定的程度上,業主可展示、下載、歸檔、及打印網站資料成硬拷貝,以作為業主個人用途。然而,業主不可擅自修改資料,必須保留原有資料版權與其它專利版權的通告。
業主不可在未經eCosway書面許可之前移走或反映任何于eCosway網站的資料。業主同意不得抄襲、卸下裝置、取消編寫或撤除關于eCosway網站任何部分的設計制造。業主進一步同意他們不會嘗試獲取或學習資源密碼、構造、計算程序、或潛藏在該網站的任何構思。
任何違反此節的條規亦代表違反業主協議之條規。3.2.7節裏的限制性條規在業主協議終止過後仍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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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
媒體及媒體詢問 業主不得試圖響應媒體對eCosway、其商品、或業主的獨立eCosway商業的詢問。任何形式媒體的一切詢問,必須即刻轉達 eCosway 的客戶服務部處理。制定本政策的目的是要確保向公衆提供確實、一致的信息及樹立公司恰當的公共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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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欺騙性的注冊
"欺騙性的注冊"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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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個人或團體對于簽署業主申請表格和協議毫無知識和/或執行下,為上述個人或團體注冊為業主;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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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把不存在的個人或團體注冊或企圖注冊為業主或購物者 (“幽靈”)。“欺騙性注冊”乃嚴重違反本政策及程序,並受到嚴厲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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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eCosway商業的變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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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總則 如業主的業主申請表格及協議所含資料有所更改,業主必須即刻通知eCosway。業主可更改他們的現有的協議 (如由于婚姻而改名、使用新名字、更改銀行戶口或個人身份鑒定、更改政府的身份鑒定號碼、或更改商業的擁有權形式,如從個人獨自經營改為業主所擁有的商業實體等。業主必須呈上本公司在網上提供的 “更改細則表格”,連同適當的證明文件,呈交給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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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取消及重新申請 業主可以呈交書信方式申請取消他/她eCosway 商業。在6 個月不活躍期後,前業主可在不同的分支或組織下,重新注冊成為業主。
若業主的商業在沒有續約的情況下被取消,該業主可立即重新申請加入不同分支或組織,但需附帶本公司的條款下進行。
根據業主合約中的撤銷條款,所指定的費用通常是不可退還的。然而,倘若在自注冊之日起14天內撤銷合約,其指定費用的退還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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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未經許可的聲稱及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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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補償損失 業主必須對任何沒有列明在eCosway官方資料中的eCosway 商品及盈利計劃的口頭或書面陳述負起全責。若業主因為使用這些未經許可的陳述或行動導致eCosway蒙受損失時,業主同意承擔一切責任,包括補償Cosway和eCosway董事、高級職員、雇員及代理的損失並確保他們免負判決、民事懲罰、退款、律師費、堂費、喪失商業的責任等。本條文在業主協議終止後仍繼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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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對産品的聲稱 除非eCosway官方資料所顯示,否則業主不得為任何eCosway産品作出治療、醫療或有益功效的宣稱(包括個人的見證),尤其業主不得宣稱eCosway産品對任何疾病的治療、診斷、減輕或預防有所幫助。上述聲明可被視為醫學或藥物的宣稱。上述宣稱不僅違反eCosway的政策,也可能觸犯國家、聯邦、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法律與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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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對收入的聲稱 為了吸引更多潛在的業主,有些業主偶爾會情不自禁作出收入與利潤的陳述以顯示網絡營銷內在的力量。這項策略往往會弄巧反拙,這是因為當新業主的業績並不如他人般擴增或快速時,他們很快會感到心灰意冷。在eCosway,我們堅信eCosway的收入潛能大得足以吸引人而無需與他人作比較。
況且,許多國家、州屬、省份及地方設有法律或條例管制或甚至禁止從事網絡營銷的人士作出某種有關收入的宣稱及見證。雖然業主或許相信為潛質業主提供一份商業狀況報告(Business Status Report),或透露他們或他人的收入會對商業有所幫助,然而這些舉止帶有法律後果,對eCosway及作出此聲稱的業主具有負面影響,除非業主在作出此聲稱與利潤陳述前的同時得法律所規定的適當透露。由于eCosway業主沒有必需的資料符合作出收入宣稱的法律規定,業主在向潛在業主陳述或討論eCosway的商機或盈利計劃時,不可作出有關收入的預測、收入的聲稱或透露eCosway的收入或商業狀況報告(包括出示銀行結單或稅務記錄)。假設性的收入例子是純屬依照數學推測計算來解釋盈利計劃的計算方式,業主可用這些例子向潛質業主進行講解。不過,業主在使用上述假設性的例子時必須向潛在業主說明有關的收入例子純屬假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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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利益沖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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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
不教唆 eCosway業主可參與其它直銷或網絡營銷或多層次營銷商業 (統稱為“網絡營銷”),若業主願意,他們也可從事非eCosway商品的銷售商業。然而,若業主選擇參與另一項網絡營銷的商機,為了避免利益和效忠上的沖突,業主不得進行未經許可的介紹活動,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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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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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協議履行期間,任何直接或通過第三者實際上或試圖介紹eCosway 業主參與其它網絡營銷商業(除了Cosway以外)。這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eCosway業主陳述或協助講解其它網絡營銷商業(除了Cosway以外),或以含蓄或明確的方式鼓勵任何eCosway業主加入其它網絡商業。由于同時經營兩種網絡營銷商業極有可能引起利益上的沖突,在此業主有責任在介紹或幫助潛在業主注冊另一個網絡營銷商業之前,先確定潛在的介紹對象是否已是 eCosway 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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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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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業主協議撤消後的六個月內,前業主不得介紹任何eCosway業主加入另一個網絡行銷計劃(除了Cosway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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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2 |
商業狀況報告
業主可在eCosway的官方網站登錄和查閱商業狀況報告。業主必須輸入密碼方可登錄此報告。所有商業狀況和所涵蓋的資料皆屬機密資料,並為eCosway所擁有的專有資料與商業機密。 此商業狀況報告以最機密的方式提供給業主,並純粹作為協助業主與其分支網絡發展 eCosway 商業之用途。業主應利用商業狀況報告協助、激勵及培訓其它于他們分支網絡的業主。eCosway業主同意eCosway可把所有關于他或她的商業資料給予其它業主以配合商業介紹。業主不得代表本身或任何人、合作夥伴、團體、公司或其它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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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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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為促進eCosway商業,任何業主不得利用上述報告中的資料與 eCosway競爭;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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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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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或教唆那些被列在任何報告上的eCosway業主或以任何方式試圖影響或誘使任何eCosway業主以改變他與eCosway之間的商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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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本公司的要求下,任何現任或前任業主須把商業狀況報告正本及所有副本歸還給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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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錯誤或疑問 若業主對利潤、商業狀況報告或收費存有任何疑問或認為有誤,業主須在有關錯誤或疑問事件發生後的60天內,以電郵方式通知本公司。eCosway對任何未在60天內報告的錯誤、遺漏或問題一概不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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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禁止購買過多存貨 業主不得擁有商品或銷售輔助物的存貨。采取此行動的業主或許會發現進行零售銷售及建立分支網絡變得更簡單,因為它能縮短響應購物者訂單或迎合新業主需求的時間。每名業主必須對此事自行做出決定。
eCosway嚴禁業主為了爭取在盈利計劃中所規定的利潤及升級資格而購買不合理數量的商品。業主不得購買超過他們在一個月內合理轉售或耗用的存貨,亦不得鼓勵其它人這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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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政府批准或許可 大部份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管制機構或官員皆不牽涉于批准或認可任何直銷或網絡營銷公司或計劃。因此,業主不得代表或暗喻 eCosway或其盈利計劃獲得任何政府機構的“核准”、“認可”或同意,除非本公司或盈利計劃的確己獲得上述機構的核准或正式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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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扣押申請或訂單 業主不得操縱新業主的注冊或商品的購買。扣押申請書或訂單構成“累積行為”。此行為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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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在新業主付款或提供信用卡資料後超過24小時,沒有把業主申請表格及業主協議呈交至eCosway,(除非由于上述1.4節所注明的緊急情況而無法呈交新業主申請書和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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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為了爭取eCosway 盈利計劃裏的最高盈利而刻意安排或操縱業主申請和協議;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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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
為了爭取 eCosway 盈利計劃裏的最高盈利而為新業主提供財務援助。累積行為嚴重違反本政策和程序,因而此行為絕對受到嚴厲禁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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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 |
身份鑒定 業主必須提供正式的身份證號碼,可供他/她居住的國家開設銀行戶口。此資料必須與業主申請書和協議一並提供給eCos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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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 |
所得稅
每一年,eCosway將提供適當的報稅表給予需要報稅的國家居民。身為一名業主,他/她有責任將所賺取的任何收入繳付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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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
獨立承包商地位 業主是獨立承包商,並非特許專營權的購買者或一項商機。eCosway與業主之間的協議,不構成本公司與業主之間的雇主/雇員關系、代理權、合夥或聯營關系。業主不應因為他/她對于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稅務為目的的服務而被視為本公司的雇員。所有業主都有責任將因成為本公司業主而賺取的盈利與紅利用來繳付國家、聯邦政府、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性的稅務。業主無權(明確或暗示地)約束公司負起任何職責。每名業主應該自行制定目標、時間與銷售手法,但必須符合業主協議裏的所有條款、政策與程序及相關法律條規。
所有eCosway名稱或其它eCosway可能會采用的名稱乃eCosway商業名稱、商標與服務標志版權所有。因此,這些標志對eCosway具有重大價值並准許業主在獲得書面核准後使用。業主禁止于任何非本公司制造的商品上使用eCosway名稱,除了通過以下方式:
業主名稱:
業主
所有業主可以“eCosway業主”的身份,將自己的名字納入電話簿的白頁或黃頁內,但,此詞句或任何辨識eCosway的字眼,皆一律不得出現在任何電郵簽名檔案中。業主不得使用eCosway名稱或標志于電話簿中刊登廣告。業主在接聽電話時不可說:“eCosway”或其它足以引導撥電者相信已聯絡到eCosway的公司辦事處的說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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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
遵守法律及條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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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1 |
地方條規 一些國家、州屬、省份、地區、縣、市立法管制某類家庭生意。但由于eCosway 業主的商業性質,在大部份情形下,上述法律不適用于eCosway 業主。不過,業主必須遵守適用于他們的法律。如政府官員告知eCosway 業主說,某項法律、規則、條規適用于他的話,該業主須表現有禮、合作的態度,並立即把該條規交達給eCos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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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2 |
遵守國家、聯邦、州、省、地區或地方法律 業主在進行其商業的同時須符合所有國家、聯邦、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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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未成年者 任何人在其居住的國家被承認為未成年者一概不准成為eCosway業主。業主不應招募未成年者注冊或參與eCosway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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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
多重eCosway商業 一名業主只能以獨自經營、合夥人、股東、信托人或受益人身份經營或擁有一個合法或相等的eCosway業主權益,除非該業主之前已經注冊eCosway所允許的“多個業主編碼選項”,即以同一個戶口數據注冊不同的業主編碼。任何人不得以其它方式擁有、經營或從一個以上的eCosway 商業中賺取利潤,除非多個業主身份共享同一個數據的核准結構注冊。這項條例的例外情況應以個別案件來處理(如業主因為繼承關系而獲得另一項商業的利益)。若業主欲免俗這樣條例,他/她必須以書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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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
禁止重新包裝和重新標簽 業主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包裝、重新標簽、重新填滿或更改任何 eCosway 商品上的標簽、資料、刊物或計劃。eCosway 商品必須以原裝出售。重新標簽或重新包裝可能觸犯國家、聯邦、州屬、省份、區域或地方法律而導致嚴重的刑罰。業主也應了解到重新包裝或重新標簽eCosway商品可能引起民事責任,即讓使用者蒙受損傷或財産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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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 |
記錄請求
所有可于網上獲得的報告、文件或記錄,業主應從eCosway系統下載和打印。業主可以繳付特定的費用來請求eCosway協助獲得發票、申請書、商業狀況報告或其它記錄。有關費用將包括運送費和尋找文件和打印記錄所需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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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9 |
商業網絡升級 (“Roll Up”) 當某個業主被終止資格而導致商業網絡出現空缺時,位于該被終止資格的業主屬下的分支將會自動上升到該被終止資格業主的直屬上級業主。譬如,若A招募B,B招募C1、C2和C3。如果B的商業被終止,C1、C2和C3將被升級至A旗下,並成為A的直屬分支。此升級程序也適用于直屬被終止業主資格的購物者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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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
商業的出售、轉讓或分派事項 縱然eCosway 乃屬私人擁有和獨立經營的商業,但eCosway商業的出售、轉讓或分派事務仍受到某些限制。若業主欲出售其 eCosway 商業,他/她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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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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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必須時時維護現有的分支,使該分支的eCosway商業得以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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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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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或承讓人必須是(或必須成為)合格的 eCosway 業主。若買方是活躍的 eCosway 業主,他/她
必須首先獲得eCosway 的核准,才能在購買、轉讓、分派或收購新的eCosway 商業時,終止他/
她的eCosway 商業。第3.4.2 節所注明的(6)六個月等候期限並不適用於本節所說明的eCosway 商
業的出售、轉讓或出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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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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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Cosway定案與核准所有的出售、轉讓或分派商業前,所有業主必須還清任何欠下eCosway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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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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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的業主必須擁有良好的聲譽並無觸犯本協議內的任何條件,才能獲得出售、轉讓或分派eCosway商業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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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出售eCosway商業之前,出售的業主必須把出售eCosway商業的意圖通知 eCosway。出售或轉讓 eCosway 商業不會改變分支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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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 |
分支連接 記錄良好的活躍業主有權招募及注冊他人加入eCosway。由于一名業主或購物者的多重注冊造成分支連接而引起沖突,因此本公司最先收到的注冊將被視為正式的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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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
繼承 若一名業主逝世或無能為力經營其商業時,他/她可將商業傳承給他/她的繼承人。所有適當的法律文件必須呈交給本公司以確保轉讓手續妥當完成。因此,業主應該請教律師協助准備遺屬或相關獲證明的文件。無論eCosway商業是通過遺囑或相關獲證明的程序來傳承,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受益人有權獲取已故業主商業網絡的所有利潤。繼承人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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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簽署新的業主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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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
遵守協議的條件與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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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所注明的利潤與獎勵之轉讓將會彙入受益人的銀行戶口中。受益人必須提供銀行戶口資料詳情,以促使eCosway將利潤與獎勵彙入其中。若此商業遺留給聯名受益人的話,聯名受益人必須成立一個商業實體。eCosway會向該商業實體發出一張所有利潤和適當的所得稅報稅單(如有)。只有因一名業主去世或無能為力經營商業時,業主才被獲准擁有一個以上的eCosway商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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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
因業主去世的轉讓 要按照遺囑實行eCosway商業的轉讓,繼承人須向eCosway提供以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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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死亡證明書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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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過律師證明的遺囑或其他确定繼承人繼承eCosway 商業權利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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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填妥及簽署的業主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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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 |
因業主無能力的轉讓
欲生效因無能為力而轉讓的eCosway商業,繼承人必須把以下文件提供給eCos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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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過律師證明的信托人委任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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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經過律師證明的信托文件或其他确定信托人有權管理eCosway 商業權利的文件;以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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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由信托人填妥完成及已簽署的業主協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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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業主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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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更改地址或電話 為了確保商品、支持刊物能夠准時抵達,以及各款項准時支付,eCosway務必確保保持最新最及時的檔案。業主必須提供附有街道名稱的地址,皆因eCosway不會根據郵箱號碼寄送商品。為了確保商品能夠妥當地抵達目的地,業主必須在需要更新郵寄地址與聯絡電話時第一時間在個人檔案當中填上最新的郵寄地址與聯絡電話。有關更新將從業主隨後的交易中開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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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持續銷售的責任
無論業主的業績表現如何,他們都有義務通過招募新購物者或為現有的消費者提供服務來促進銷售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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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不貶損言辭
eCosway欲將最優質的商品、盈利計劃及服務提供給所有的業主。因此,eCosway珍惜業主富建設性的批評與意見。所有的意見都必須通過電郵方式傳送給eCosway。盡管eCosway歡迎所有業主提供對本公司、其商品或盈利計劃有建設性的資源、負面意見或評述,但絕對謝絕任何只想打擊eCosway業主熱忱的意見。因此,為了幫助分支網絡建立良好的例子,業主不得貶損eCosway、其它eCosway業主、eCosway商品、盈利計劃或eCosway董事、高級職員或雇員或任何貶損的言辭將構成違反此政策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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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舉報違反政策事件 當業主發現其它業主違反此政策,他/她應通過書面或電郵方式向eCosway反映此事。反映報告內容需包括日期、發生次數、涉及人士及其它可證明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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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銷售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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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産品銷售 eCosway盈利計劃是把eCosway商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的業績為根據。業主必須符合如eCosway盈利計劃裏所注明的個人銷售與購物者需求 (包括符合其它協議所設立的職責) 以賺取利潤和獎勵。“個人分支電子盈利積分 (eV)” 包括業主與購物者網絡所作出的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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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無地區限制 本公司未給予任何人專有地區,亦不收取特許專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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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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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
利潤與獎勵資格
業主必須保持活躍及遵守業主協議以獲取利潤與獎勵的資格。只要業主符合協議裏的所有條款,eCosway應根據盈利計劃所列明的條款給予業主合理的利潤與獎勵。所有的盈利將會累積在業主的電子戶口中。每名業主必須在其個人電子戶口中選擇“最低電子戶口余額”以便能自動扣除年費或商品購買的費用。每名業主也必須選擇“最低電子戶口轉帳額”,即在維持最低的電子戶口余額的同時允許eCosway從業主電子戶口中轉賬的最低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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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收入和盈利 如某個月份的收入或盈利低于RM100/SGD100,其將被存入于電子戶口。業主可使用此款項購買Cosway 産品。
如某個月份的收入或盈利超過RM100/SGD100,其將被進賬于業主所提供的銀行戶口。如沒有提供銀行戶口,其將被存入于電子戶口。
(上述第段僅適用于居住在馬來西亞和/或新加坡的業主。其他國家的業主則請聯系eCosway 客戶服務部以查詢需付金額。)
任何未被業主提取或使用並且保存于電子戶口中超過12 個月的收入或盈利,eCosway 保留絕對的權力以最適合的方式處理該收入或盈利。特此澄清,本條款也適用于任何因根據業主協議而導致其協議被取消、已被取消或者終止的前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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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
商業狀況報告 eCosway于網上商業狀況報告中所提供的所有資料,包括且不限于個人分支與分支網絡的銷售業績(任何部分)及商業網絡活動是正確及可被信賴的。然而由于種種因素,包括人為與系統的出錯;訂單的正確性、完整性與准時性;信用卡被拒;商品退還;信用卡的重新賒賬等,皆不受到eCosway或任何創造或傳送上述資料者的保證。
一切商業狀況報告資料是以 "現狀" 方式提供,而沒有任何明文或含蓄的保證,或任何形式的陳述。特別是,且不只限于沒有關于商品可銷售性、適合某種特殊用途或不侵犯他們權利的保證或陳述。
在適當法律盡可能允許的程度上,eCosway 和/或其它創造和/或發送資料的人士,將不對任何業主或人士因使用商業狀況報告資料而引起的直接、間接、後果性、附帶性、特別、或懲罰性損失(包括但不只限于損失盈利、收入、喪失機會、及由于上述資料的不准確性、不完整性、不便性、延誤或喪失使用資料等可能引起的損失),即使 eCosway 或其它創造或發送上述資料的人士被告知有關損失的可能性。在法律盡可能允許的程度上,eCosway 或其它創造或發送上述資料的人將不對您或任何人承擔任何侵權、合約、疏忽、嚴格賠償責任、産品責任或其它關于本協議主題事項或有關條件的理論的責任或義務。
業主登錄與使用eCosway網上服務與商業狀況報告資料乃須自負風險。所有的商業狀況報告資料都是以“現狀”方式提供給業主。若一名業主對于商業狀況報告感到不滿,他/她唯一可做的就是停止使用或登錄eCosway網上業主狀況報告服務與商業狀況報告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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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糾紛的解決和紀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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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紀律制裁 對于業主違反本協議、政策及程序或犯下任何非法、欺騙、欺詐或不道德商業行為, eCosway可自行決定采取以下其中一項或多項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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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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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出書面警告或告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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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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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業主立即采取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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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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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罰款(可拒絕分發利潤和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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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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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失一次或多項盈利或獎勵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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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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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Cosway進行調查業主違反協議事件期間,eCosway可扣押業主全部或部分利潤與獎勵。若一名業主因紀律原因被撤銷商業,業主將不得索討在調查期間所扣押的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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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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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止業主個人協議需要一或多個利潤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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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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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自願性終止違反者的業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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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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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協議明確許可的其它措施,或eCosway認為可實際地實行及可公平解決部份或全部由該業主違反政策或合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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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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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Cosway認為適當的情形下,本公司可采取法律行動,以訴求金錢和/或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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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不满和投诉 當一名業主針對任何實踐或對eCosway商業經營手法不滿而投訴另一名業主時,投訴者應首先向eCosway報告有關事情。eCosway會展開調查並嘗試找出解決方案。若事情無法解決,此事將會交給糾紛解決委員會作最後審查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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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糾紛解決委員會 糾紛解決委員會(“DRB”) 的目的是: (1) 審查紀律制裁的上訴;及 (2) 審查 eCosway 業主之間的事務。在 eCosway 所作出的回應或解決方案被拒絕,或是懸而未決時,糾紛解決委員將會以總體的方式審查證據、進行商議及對現有懸而未決的問題作出回應。
業主可以在(1) 接到 eCosway 有關紀律行動的書面通知或 (2) eCosway對于業主之間的糾紛的書面決定後七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請求。eCosway 欲尋求解決方案的業主之間的溝通須以書面方式進行。DRB擁有絕對權力決定是否接受業主所提出的索討而展開審查工作。一旦DRB同意展開審查工作,須在收到業主書面請求上的日期的21個工作日內安排一場聽證會。所有欲讓DRB納入考量的所有證據(如文件、物證等),業主必須在聽證會舉行之前7個工作日,把有關證據呈交給 eCosway。業主須自行承擔自己或證人出席聽證會的費用。糾紛解決委員會的決定乃最後決定,不得加以進一步的審查。在等待DRB作出定奪期間,有關業主放棄他要求仲裁或其它補救方法的權利。
在本公司發出制裁行動後,受到懲戒的業主可針對該制裁而向糾紛解決委員會提出上訴。業主的上訴必須以書面提出,並在eCosway撤銷業主商業的15個工作天內呈上。如上訴未在上述15個工作日限期內交達 eCosway,則制裁將是最後的決定。業主必須將所有有利他/她的文件連同上訴信件一並呈交。如業主及時對撤消商業的行動,提出上訴,糾紛解決委員會將檢討及重新考慮撤消行動、考慮其它恰當的行動及以書面把決定通知有關的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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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仲裁 任何關於此協議引起的爭議或索討,或違反協議的爭議將由亞洲國際仲裁中心(中心)按仲裁章程加
以解決;仲裁員的裁決可由任何有司法權的法院改為判決。如業主對eCosway 提出索討或反訴,業主
只能以個人身份提出,而不是與任何其它業主一起提出,或作為一項集體或聯合訴訟的一員。業主可
放棄以陪審團審訊或由法院審訊的一切權利。仲裁程序一律在馬來西亞吉隆坡進行。仲裁各造須各自
承擔總仲裁費用的一半,即(1)仲裁員費用;及(2)仲裁費。仲裁員的裁決乃最後裁決及對各造有約束
力。必要時,仲裁裁決可改為任何有適合司法權的法院的判決。此條款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後仍然生
效。
此政策與程序不阻止eCosway 向擁有適當司法權的法院申請及獲取扣留令狀、臨時禁令、初期禁令、
永久性禁令或其他可以獲得的補償的方式,以便在業主提出仲裁或其它法律程序之前、期間或等候仲
裁或其它法律程序的判決或裁決發出通知時,保障及維護eCosway 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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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管轄法律
馬來西亞法律管轄其它一切與本協議有關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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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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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
業主購物條款與規則
eCosway 提供各式各樣直接向供貨商采購的商品。業主在 eCosway 購物廣場或 eCosway指定電子中心(若適當)購買任何商品時,須符合所有的購物條款與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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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
購買eCosway商品 業主在購物時必須使用他/她的業主編碼以確保電子盈利積分(eV)記錄進其個人分支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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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
購物者獎勵計劃
業主應參與購物者獎勵計劃和建立購物者網絡,並將其登錄eCosway購物廣場的個人編碼給予購物者。業主個人旗下的所有于購物者網絡所獲得的電子盈利積分(eV)將會記錄進業主個人分支的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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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
定價 除非另外注明,否則凡是列在eCosway購物廣場的商品皆以美元標價,eCosway擁有絕對權力在無需事先通知下隨時調整價格。然而,至于在eCosway 指定中心出售的商品,本公司保留權利在適當時,以當地貨幣單位定價。
在eCosway購物廣場注明的價格不包括入口稅、銷售稅、增值稅或其它可能由商品交貨國家所征收的稅項。所有稅金、銷售稅、增值稅、海關費用及其它費用等,完全由收貨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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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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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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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數額是根據供貨商所在地到交貨地址的運輸費用。在某些情形下,eCosway 可補貼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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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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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訂購商品的運費將在業主呈上交貨地址及在注銷eCosway 購物廣場購物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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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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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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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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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業主退回有缺陷的商品或交貨的商品 訂單不符,方能獲得退回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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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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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費不適用于在eCosway指定中心所進行的網下購物方式,因為在此中心購物不需要送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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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
付款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將注明在eCosway網站。然而,eCosway保留絕對權利不接受某種付款方式,而不必說明其中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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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
商品寄送
商品訂購之寄送約在三個星期內完成,並且有賴于訂購的商品是否有存貨。在某些情形下,如信用卡付賬需要得到查證,貨物寄送時間或許會延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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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查證業主信用卡詳情
業主同意,必要時,eCosway或其代理可查證業主的信用卡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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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
接納訂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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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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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業主的訂單被 eCosway接納後,業主將通業主檔案所提供的電子郵件地址,收到一封提供訂單號碼的訂單確認信函和一封說明運送貨品之航空訂單編碼的寄送電郵以作參考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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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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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訂單出現問題(如訂購的貨物缺貨或數量不足),否則,業主將不會接到有關訂單的其它通知。在此情況下,eCosway將通過電子郵件與業主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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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
取消訂單程序 訂單會即刻自動受到處理。因此,業主不得取消訂單,但可按照退貨政策和程序,把商品退回給eCosway。在供貨商尚未履行訂單時,訂單可取消。業主必須檢查訂單狀狀態,而在訂單尚未履行時才可于網上發送取消表格給eCos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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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
退貨政策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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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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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要退回的商品必須在收貨日期起的10天內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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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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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 eCosway 購物廣場購物頁上另行注明,否則所有商品皆可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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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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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及購物者須填妥網線的商品退回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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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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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批准後,eCosway將通過電子郵件,把退貨號碼(Merchandise Return Number, MRN) 發送給業主,業主即可進一步完成商品退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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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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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退回的商品必須保持原來的包裝和狀況,並寄至運貨標簽上注明的供應商地址;退貨運費由業主預付和承擔。供應商將不接受運費到付的費用。退回的商品須有適當的運貨箱子和包裝材料。退貨批准號碼須寫在發貨單上,連同退貨交回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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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
業主須保留所有遞送的文件作為退貨證據及追蹤退貨的用途。如供應商沒有收到退貨,業主有責任追蹤退貨及提出商品遺失或損壞的索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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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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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貨須符合上述各項退貨政策的條件及程序,方可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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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 |
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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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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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eCosway的供貨商收到退貨後,eCosway將通過電子郵件通知業主有關退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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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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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將記入業主的退款戶口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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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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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須首先用完退款戶口內的結存作為業主下次購貨的付款,方能使用其它方式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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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 |
調整業主的電子盈利積分(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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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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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收到退還商品後,分配給業主及購物者所退貨物的電子盈利積分(eV)將從業主同一月份內的個人分支電子盈利積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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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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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業主在該月份和存在儲備裏的電子盈利積分(eV)不足以扣除分配給退貨的eV,那麽 eCosway將繼續每月扣除,直至完全扣除所需的eV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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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 |
訂購時間 所有訂單,無論在任何國家發出訂單的當地時間是何時,訂單的有效時間以香港的日期及時間為准,即世界標准時間+8小時。例如,某個訂單于星期二下午2 時從紐約發出,訂單的實際時間應是香港星期三淩晨2時。業主在訂購時,須點擊出現在所有訂購頁上的“伺服機時間”,以檢查香港的時間。所有資格時期將在eCosway的官方刊物中注明的時間內截止,並以香港當地的時間為准。
當eCosway接受了款項後,被視為己收到。如訂單的付款方式因故被拒絕,訂單將被拒絕,款項也將不過賬(包括累積的eV。如業主要把訂單包括在本月份的購物量中,應盡早在該月份提呈訂單。eCosway將不對超出其合理控制範圍內的情況導致訂單受到延誤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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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不活躍及撤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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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
撤消的影響 只要業主保持活躍及遵守業主協議及本政策與程序,eCosway 將按照盈利計劃,支付利潤及獎勵給業主。業主的盈利將構成業主在爭取銷量的努力及各種爭取銷量的活動(包括建立商業網絡)的全部回酬。隨著業主不更新其業主協議、因不活躍而被撤消、或自願或強迫性撤消其業主協議(以上各種撤消方法統稱"撤消")後,該前業主將不得對其曾經操作的環球網絡擁有任何權益、擁有權、索討或利益,亦不得享有其組織所爭取的銷量的利潤及獎勵。被撤消業務的業主永遠喪失作為業主的一切權利。這包括銷售 eCosway 商品的權利及獲取該業主前其分支網絡業主的銷量及其它活動所取得的未來利潤及獎勵。在撤消事件中,業主同意放棄他們可能擁有的全部權力,包括且不限于他們的前業主網絡之財産權及從他或她的前業主網絡的銷售和其它活動中産生的任何利潤、獎勵或其它酬。
已取消業主協議的業主從銷售中得到的實際電子積分將交遞于其直接的“推薦業主介紹人”。
前業主不得聲稱自己是eCosway 業主,亦無權銷售eCosway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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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
強制性撤消
業主觸犯本協議條件(包括 eCosway 絕對有權力進行的任何修定條件),可導致第7.1 節所注明的任何制裁,包括強制性撤消它/她的業主協議。撤消行動在書面電郵至業主最後通知的電郵郵址,或當業主收到確實的撤消通知後生效,以最先發生者為准。本公司保留終止業主協議及停止eCosway 商業的權利,並會以電郵方式向業主發出(30)天通知關于:(1) 本公司停止商業;(2) 本公司解散;或 (3) 停止以直銷方式經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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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 |
自願性撤消
業主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撤消它/她的業主資格。撤消通知須以書面呈達本公司的主要營業地址。上述書面通知須包括業主姓名、地址及業主身份編碼(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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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
不更新 業主也可在登記屇滿時不更新本協議而自願性撤消其業主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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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定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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