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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条款与规则
     
1.

我了解,身为依据马来西亚法律注册成立的eCosway.com Sdn. Bhd.(509213-A)(此后简称为‘eCosway’或公司)属下的业主,我将拥有下述权益和责任:

  a.

我有权利依照公司所定的条款与规则以及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购买和售卖公司的产品;

  b.

我有权利介绍和注册业主及/或购物者,加入eCosway或eCosway网站;

  c.

我将协助、培训和激励在我的商业网络下的任何及全体业主;

  d.

我将遵行所有国家、联邦、省府、州府、区域、县府、地方及市议会法律、法令、条款与规则;并将依照国家、联邦、省府、州府、区域、县府、地方、市议会及有关我经营eCosway商业的任何法律、法令、条款与规则,并呈报及缴交一切预扣赋税或其它应扣税项;

  e. 我将以业主身份,诚实正直地履行我的义务。
     
2.

我同意依照公司所提供的eCosway官方资料(无经过修改)介绍eCosway盈利计划和eCosway商品。除了eCosway官方资料中所述的一切,本人将不对潜在收入或盈利作任何宣称。除了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中所定的条款,或接到eCosway的书面准许,本人将不︰

  a. 使用、生产、创制、出版、分发或从eCosway之外的其它来源取得有关eCosway商品或eCosway盈利计划的任何刊物录制品(声音、录象或其它)
  b. 使用或展示任何eCosway的商标、商标名称、服务标记、标志、 设计或记号;
  c. 刊登eCosway商品或eCosway商机的广告。
 

 

 

3.

即使本文有任何的规定,我同意并承认如我没有提取或使用任何收入或奖金并将其保存于业主电子户口超过12个月,eCosway保留绝对的权力以最适合的方式处理该收入或奖金。

 

 

 

4.

我同意身为一名eCosway业主,我是一位独立的承包商,而不是eCosway的一位雇员、代理、合伙人、法定代表或特许专营者。我并未获得授权代表eCosway并造成任何债务、开销、义务或以eCosway名誉开设支票户口。我了解,在经营我的eCosway商业时,我必须遵循条款与规则、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以及eCosway盈利计划(此后全部以“协议”一词统称)。我同意,我将独自负责缴付一切开销,包括且不限于旅游、食物、住宿、秘书、办公室、长途电话及其它与eCosway有关的开销。我了解,在国家、联邦、省府、州府、区域、县府、地方或市议会课税事宜之下,我将不会被当作eCosway的一名雇员对待。eCosway将不负责扣留,也将不会预扣我的盈利(如有),预扣金或任何形式的税务,除非有关预扣为法律所要求。我同意接受eCosway与所有有关税务机关之间的一切征税协议,以及相关规则与程序的约束。

 

 

 

5.

我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eCosway的政策与程序声明及eCosway的盈利计划,这两者都已列入及成为这些条款与规则的一部分。我了解,我必须保持良好的信誉,同时不违反业主协议中的任何规则,才有资格领取eCosway的盈利。我了解业主协议中的规定,或eCosway的盈利计划,都可随时作出修正,同时我也同意任何相关的修正。修正通知将刊登在eCosway的资料中,并将电邮给全体业主。若我继续成为eCosway业主或接受eCosway的盈利,即意味着我接受所有有关的修正。

 

 

 

6.

业主协议的期限为一年。如果我没有缴付年费,或者是因任何原因被取消或终止业主资格,我了解,我将永久性失去作为一名业主的所有权益。由此,我将无资格销售eCosway的商品,亦无资格领取盈利或我之前的商业网络所带来的其它收益。eCosway谨此明文保留权利,如果公司作出下列决定,可提前30 天通过电邮发出通知书,终止所有业主协议︰

  a. 停止eCosway商业活动
  b. 解散公司组织,或
  c. 终止其通过直销网络传销其商品。一旦协议被取消、终止或未获更新,我将失去所有权益,包括且不限于我先前商业网络所附带的专有权,以及我通过之前商业网络销售及进行其它商业活动所应得的任何盈利或其它报酬。
 

 

 

7.

在未经 eCosway的书面同意之前,我将不得把业主协议或业主协议任何部份的权益转让或将职责授权他人。任何在未经eCosway书面同意之前,尝试或转让其中一部份的业主协议将遭到eCosway有权撤销商业,同时终止业主的身份。

 

 

 

8.

我了解,如果我没有遵守业主协议的任何条款,eCosway可以全权决定终止我的业主资格,或对我采取其它纪律处分,包括且不限于没收我的盈利,以及失去我所有或一部份的商业网络。如果我违反、不履行或抵触业主协议而被终止业主资格,我将不再有资格进一步领取任何盈利,不论有关收益的销售有否完成。如果业主协议因任何原因而被终止,我将永久性丧失我作为一名业主的权益,包括对我商业网络的权益,以及依据eCosway盈利计划下所应享有的盈利和奖励金。如果我没有清还任何对eCosway所欠的款项,我授权eCosway从我的盈利中扣留适当的款额,或是从我授权eCosway代管的业主电子户口(如有)之中扣除。我了解,若未尽快付清所购买商品的款项,将违反业主协议。

 

 

 

9.

根据法律所允许下,eCosway及其董事、高级职员、股东、雇员、指定人、继承人与代理(此后统称为附属成员)将无需负责因我下列事故所导致的任何直接或间接,特别或 后果的利益损失,伤害或其它损失,同时免除一切与此相关的索偿︰

  a. 我违反业主协议的任何一部份
  b. 不当促销或经营我的eCosway商业和相关活动;(例如,呈现eCosway商品或盈利计划、运作车辆、租用会议或训练设备等);
  c. 我提供任何不正确或错误的资料或资讯;
  d. 未能为eCosway提供操作商业所需的任何资讯或资料,包括我的业主注册和接受加入盈利计划或盈利及奖励的资料。我同意eCosway及其附属成员对于因eCosway与我的关系,包括且不限于因本合约 侵权或股权所引起的任何追究行为所导致的任何相关索偿,其责任不得超过,且只限于我向eCosway(既提出此项责任者)购买商品的款额。 我进一步同意,我将自费补偿,代释及辩护eCosway及其附属成员因我的业主资格所引起或受检控的任何索赔、要求、费用、损失、伤害、债务、判断、律师费与其它开销。
 

 

 

10.

业主协议构成eCosway与我之间的整体合约。任何未在业主协议中明文规定的任何承诺、申述、献议、或其它通讯,一概无效。业主协议若与任何其它协议有任何抵触或不一致,业主协议将取代任何其它协议对本文相关事项的条款。任何在业主条款与规则与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之间的抵触或不一致(在现有的形式或随后的修订),将在所有情况之下由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取而代之。

 

 

 

11.

业主若违反业主协议而获eCosway豁免追究,一律须以书面交代,并由一名授权的eCosway主管签署。eCosway对违反业主协议所作之任何豁免追究,不得当作或视为今后任何违约的豁免追究。

 

 

 

12.

业主协议若有任何条款被判无效或不能执行,不得视为整份协议无效及不能执行,同时业主协议之其余部份,将继续保持充份有效。

 

 

 

13.

业主协议将依照马来西亚法律执行及诠译。除了eCosway政策与程序声明所定的条款,任何有关业主协议、eCosway其盈利计划或其商品,以及一名独立业主或有关一名独立业主或eCosway在业主协议下的表现所应享有的权益和应负的责任,若有任何争执或索偿,一律将在亚洲国际仲裁中心或依据2005 年马来西亚仲裁法令,以及吉隆坡区域仲裁中心仲裁规则所指定的其它地点仲裁解决。一名业主若向eCosway提出诉讼或反诉讼,有关业主不得以个别案例为基准,亦不得当作任何其它业主或集团诉讼的一部份提出。仲裁法官的决定,将属最后决定,并对各方有效。如有需要,仲裁决定可改由有合法管辖权的任何法庭审判,如下文第14 条规所述。然而,所有与仲裁有关的诉讼费用与开销或仲裁费用应由有关各方同等承担。这项仲裁协议,将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仍然有效。

 

 

 

14.

为了执行上文第13条所述的仲裁裁决及任何其他非仲裁的事宜,此等事宜应呈交给有管辖权的马来西亚法院。

 

 

 

 

如有异议,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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