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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程序
     
1 序言
     
1.1

政策与盈利计划纳入业主协议
现有及由eCosway.com 私人有限公司(509213-A)或(以下简称为"eCosway"或"本公司")全权修定的政策 与程序将被纳入及构成eCosway 业主协议的一个部分。凡是出现在此政策与程序中的"协议"字眼皆代表以下的统称:

     
 

a)

eCosway业主协议,

 

b)

业主条款与条规

 

c)

此项政策及程序

 

d)

eCosway盈利计划。

 

 

 

 

上述文件是经参考eCosway 业主协议(现有的及由eCosway 所修定的协议),而被纳入本协议。每名业 主有责任阅读、了解、遵守及确保他/她明了本政策与程序的最新版本并根据它来操作商业。

 

 

 

1.2

政策宗旨
eCosway通过业主推广产品与服务 (以下统称为"商品")的全球购物广场。业主务必明白,业主与分支的成功有赖于业主们对于推广eCosway商品的决心。为了明确地阐明业主、购物者及eCosway之间的关系,以及立下可接受的商业操守标准,eCosway因此定下本协议。

eCosway 业主必须遵守本协议所列明的全部条款与规则,eCosway 有权随时修订上述条款,包括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法律有权治理eCosway 商业与其营业手法。由于业主可能不熟悉其中许多的作业标准,因此,每名业主必须详读和遵守此协议。请仔细阅读此协议的数据。它说明和管制业主作为独立承包商和本公司之间的关系。

 

 

 

1.3

协议的修订
基于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法律以及商业环境的经常改变,eCosway保留绝对权力修改此协议 、商品的定价及电子盈利积分(eVolume,以下统称为"eV")。一旦成为业主,此协议 将自动绑定于业主并表示同意接受及遵守eCosway 所选择进行的修正和更改。当协议修改通知了业主 后,修改部分实时生效。有关修改的通知将刊登在eCosway 的官方资料上。公司会通过一种或更多方 式提供业主一项完整的修订协议:

  (1) 公布于公司的官方网站上,或
  (2) 通过电邮方式。
  业主持续经营eCosway商业,或接受盈利,即被确认为接受此协议的任何或全部的修正。
 

 

 

1.4

延误
eCosway将不负责任何有关延误或职责表现上的失误,尤其当这些不切实际商业上的表现失误是由无法操控的状况造成,这包括,且不限于,如灾难、员工问题、暴乱、战争、火灾、死亡、其中一方供货商资源短缺、政令或指示、或技术问题 (例如:计算机故障、电话缐失灵等等)。

 

 

 

1.5

政策及条文的可隔离性
若此协议出现任何现有或修改的条文因任何原因被判无效或不能执行,则只是该条文被切割,其余的条文仍然完全地执行和生效,而有关无效、不能执行的条文从未被构成此协议的一部分。

 

 

 

1.6

弃权
公司从未放弃坚持遵守此协议及确保其商业经营方式符合相关的法律。eCosway 不得不履行在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权力,或坚持业主严格遵守此协议的任何职责或条文,以及任何与此协议条件不相符的习俗或各方的习惯,皆不构成公司放弃要求业主严格遵守此协议的权力。唯有在本公司授权的高级行政人员的书面注明下,eCosway 的弃权方为有效。eCosway对业主某项违约行为的弃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或有损 eCosway 对随后违约行为的权利,亦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它对其他业主的权利或职责。即使eCosway延迟或不对任何违约行为采取行动,亦不影响或损及eCosway追究有关违约行为或随后违约行为的权利。

业主将不会因为违反eCosway已存在的声明或行动而构成抗辩eCosway协议所执行的任何条文。

 

 

 

 

 

 

2

成为业主

 

 

2.1

成为业主的条件
要成为eCosway业主,申请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

在其居住的国家、州属、省份、或地区达到法定成人年龄;

 

b)

拥有有效、可接受的身份鉴定形式(如政府发出的身份证),以便在其居住的国家、州属、省份或地区开设银行户口;

 

c)

缴付注册费和年费;及

 

d)

提呈填妥的业主申请表格及协议至eCosway。

     
 

本公司有权拒绝任何要成为eCosway业主的申请而不必说明理由或解释。

 

 

 

2.2

新业主进行网上注册
潜在业主可以在网上注册,或到邻近的电子中心 (eCenter) 注册 (如有)。潜在业主成功呈上业主申请表格及协议后,将被接纳为新业主及获得业主编码 (ID) 以鉴定业主的身份。

 

 

 

2.3

业主利益
业主申请表格及协议被 eCosway 接受后,新业主便可享有盈利计划和业主协议的利益。 有关利益包括以下权利:

     
 

a)

通过eCosway特惠店(如有)购买及销售 eCosway商品;

  b) 参与eCosway的业主支持系统 (B.O.S.S.);
 

c)

参与eCosway盈利计划 (及获取盈利,如合格) ;

 

d)

介绍其它个人成为eCosway的购物者或业主,以建立商业网络并通过 eCosway盈利计划而受惠;

 

 

 

2.4

更新您的eCosway商业
业主协议的期限为一年,有效期从eCosway接受的月份算起。业主必须每年,或在业主协议屇满的月份之前更新业主协议,以及缴付30美金的年费 (所有在此政策与程序所提及的举例的“元”或“$”为美金U.S Dollars)。若年费未在业主协议屇满时或之前缴付,业主协议将会被取消。业主也可选择利用[自动更新计划] (ARP, 即Automatic Renewal Program) 来缴付年费。根据 ARP,业主协议在屇满月份之前,年费可以从业主的电子户口中扣除 (如户口有足够款项)。

 

 

 

 

 

 

3.

经营eCOSWAY商业

 

 

 

3.1

遵守eCosway盈利计划
业主必须遵守所有于eCosway 官方刊物中所列明的eCosway 盈利计划条规。除非业主已事先获得eCosway 书面批准,否则业主不可擅自或联合任何非eCosway 官方刊物所特别注明的系统、计划或营销手法提供eCosway 商业良机。业主不得要求或鼓励其它现有或潜在业主或购物者以任何非eCosway官方刊物中所注明的形式参与eCosway 商业。业主也同时不得要求或鼓励其它现有或潜在业主及购物者签署任何eCosway 协议或合约以外的协议或合约,成为eCosway 业主。同样地,除了eCosway 官方刊物所推荐或指定的购物商品或付款方式,业主不得要求或鼓励其它现有或潜在业主及购物者向任何个人或团体购买商品或给予款项以参与eCosway 盈利计划。

 

 

 

3.2

广告

 

 

 

3.2.1

总则
所有业主必须维护并提高eCosway及其商品的良好声誉。任何有关 eCosway、eCosway 商机、盈利计划及eCosway商品的营销及促销手法须符合公共利益,杜绝一切无礼、欺骗、误导、缺德或不道德的行为和做法。

业主应使用eCosway 所核准的销售辅助物及互助刊物来推广eCosway商品及商业良机。此条规的基本原理非常简单。这是由于eCosway经过精心挑选其商品、设计盈利计划及营销资料以确保eCosway各方面皆能达到公平、真诚、经过验证并符合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宪法的广大及错综复杂的法律要求。若eCosway业主获准不必事先得到公司核准即能使用自行创造的销售辅助物及营销资料 (包括网上广告),尽管他们的出发点是正直和正面的,但他们仍然在无意间抵触了法律、立法或规则,并影响了eCosway商业。虽然违法事件不多,但仍然危及了所有参与eCosway商业的全体业主。因此,业主必须以书面方式呈上所有销售辅助物、营销资料、广告及其它文件 (包括网上广告计划书) 以获公司核准。除非业主已获得特别书面核准使用该资料,否则所有的请求将遭受拒绝。业主可在无需通过公司事先书面核准而自行创造、制作及使用销售辅助物、营销资料、广告及其它文件,惟独上述资料与刊物无间接或直接联系到eCosway、其盈利计划、商品、商标、商号、服务标志、服务名称、网站、统一资源定位符 (URL) 或其它鉴定资料。

 

 

 

3.2.2

反垃圾邮件政策(Anti-Spam)
为了保障全体购物者和业主的利益,eCosway对垃圾邮件和不恰当的广告采取零度容忍的立场。任何业主或购物者若被发现以垃圾邮件或不恰当的广告方法促销 eCosway 商业将被立即终止其业主资格。若一名业主因进行垃圾邮件活动而被终止业主资格的话,他/她将丧失一切业主的权益、未支付款项、所有储存的电子盈利积分(eV)及他/她的商业网络组织。若一名购物者因进行垃圾邮件活动而被终止购物者资格的话,他/她将丧失所有购物者的权利。如上述垃圾邮件活动导致eCosway 网站、域区、服务器或活动的正常运作受到损害或干扰,有关业主或购物者将须对eCosway商业所蒙受的损失作出赔偿。

目前对“垃圾邮件”的字眼并没有一致的定义。有人坚称只有大量发出的未经请求的商业电子邮件(UEC),才算是垃圾邮件,但也有许多人和反垃圾邮件组织认为,发送任何未经请求的商业邮件就是垃圾邮件。为了本政策,eCosway 将把下列情形下所进行的活动视为垃圾邮件及违反本公司的政策:

本公司特别禁止eCosway业主和购物者在下列情形下,进行以下活动:

  • 使用Cosway或eCosway的字眼(即使把此字眼包含在其它字眼内,如“MyCosway”或eCoswayNow等等);
  • 使用上述字眼衍生的字眼(如e-Cosway、eeCosway,或couseway等);
  • 提及Cosway或eCosway;
  • 和任何的eCosway统一资源定位符 (URL)或网址*(请参考目录) 链接;
  • 和一个随后与eCosway统一资源定位符 (URL)或网址链接的网址链接;
  • 使用一个“指示页”(pointer page) 或“重新定向链接”(redirect link),最终链接任何eCosway网址;
  • 发送任何直接或间接暗示eCosway有参与的信息。

上述活动在以下情况被禁止:

  • 违反任何地方、州、联邦或国际法律,包括关于不请自来商业电子的法律;
  • 在网站内;
  • 在任何形式的分类广告内(除非获得eCosway的明确批准);
  • 在一个签名档案中(除非获得eCosway的明确批准);
  • 在任何发送给任何人或潜在购物者或业主的电子邮件内,如该人未明确要求有关的信息或允许你发送电子邮件;
  • 任何发送到大量名单的电子邮件,包括 “安全名单”、“己过滤名单”、“购买名单”、以及从 发送给你的电子邮件中的发送区所抄录的名单;
  • 任何为了回应他人发送信息、刊登分类广告、或传送未经请求的电子邮件的电子邮件;
  • 任何不含有效回邮邮址的电子邮件,让收信者无法回复;
  • 任何使用虚假或误导性名字、虚假或误导性标题、虚假或误导性文件头、虚假或误导性主题字行或其它虚假或误导性信息的电子邮件;
  • 在闲聊室与他人交谈时没有事先获得对方的同意或要求;
  • 在通过实时信息系统 (如ICQ、Yahoo、IM等)和他人通讯时,在请求提供更多资料前没有事先得到对方的允许或要求;
  • 在把信息公布在任何论坛、友思网(usenet)或其它新闻组群、majordomo自动邮件列表、电子公告牌、讨论列表、或其它互联网上的类似 组群或列表;
  • 在任何未事先获得eCosway批准的网上或刊物中;
  • 在任何被个人、团体或法律禁止分发到私人产业或任何其它地方或形式分发的素材。
  • 任何由 eCosway 使用或保留使用的随后URL 或域区。

* 业主被禁止直接或间接提到或链接,而无论是否有附上业主/购物者身份证编码的URL(或网址) 包括且不限于以下:

 

 


www.eCosway.com 
www.MakeMoneyStayingHome.com 
www.AmazingOneDollarAuction.com 
www.HexagonLivingWater.com
www.PartnerMerchants.com
www.ChargeAndEarn.com

 

 

 

3.2.3

未经请求的传真
除非本节所列明,否则业主不得擅自将eCosway商业操作资讯以未经请求的传真发送出去。“未经请求的传真”指的是以电话传真方式将任何有关eCosway广告或营销资讯、商品、盈利计划或其它关于公司层面的事项传送至任何人,除非该传真不包括:

(a)事先获得当事人的邀请或许可;或
(b)任何与业主建立稳定商业或私人关系。

所谓“建立稳定商业或私人关系”是指一名业主与某个人以自愿双向沟通方式事先建立或现有的关系,以此形式作为基础:

(a)某人向业主提供的商品提出的一项询问、申请、购买或交易
(b)从未被任何一方终止的私人或家族关系。

 

 

 

3.2.4

电话行销技巧
本公司严格禁止使用任何自动电话行销设备或“锅炉房手段”来行销或促销 eCosway、及其商品或商机。在本节段里所指的含意,“锅炉房手段”包括在短时间内影响对象作出决定,或目的是为了克服对象的不愿意加入 eCosway 而采取的高压促销手段。这包括以下:


 

a)

使用不间断的电话行动或未经请求的拨电,联络陌生人或与拨电者没有预先关系的人士,以鼓励对方作出仓促的决定加入eCosway,而没有考虑对方的需求及目标

 

b)

使用文稿以应付对象的反对;

 

c)

重覆的电话;

 

d)

引诱对方上当的电话;

 

e)

在电话中使用威胁的语气,告诉对方作出决定的时间有限。

 

 

 

3.2.5

网址、域名及电子邮件邮址
业主不得于任何域名、网站或任何未经eCosway事先核准的非eCosway网站内的超文本标记语言(HTML)密码或元符号内使用、注册或计划注册任何含有“eCosway”、“Cosway” 字眼或任何eCosway之商号、商标、服务名称、服务商标、商品名称或任何衍生名称。业主也严禁从任何非eCosway网址链接至eCosway域名或网站。若一名业主欲在某网站使用“eCosway”或“Cosway”字眼、或一名业主欲从业主自行创造的网站链接至eCosway,他/她必须事先征求eCosway同意及书面核准。任何业主都不得把“eCosway”、“Cosway”字眼或任何 eCosway 的商号、商标、服务名称、服务标志、产品名称或其它衍生名称纳入或尝试纳入于任何电邮地址或签名文件使用。

若一名业主欲利用网上网页推广他或她的商业,他或她可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或eCosway官方网站模板。另一个方法是,业主可自行创造网站,但是,业主必须确保他们的网站没有直接或间接性提及eCosway、其盈利计划、商品、商标、服务标志、网站、统一资源定位符(URL)或其它鉴定资料。所有自行创造网站的业主必须向公司注册其网站并事先获得公司的书面许以确定该网站是否存在。每当业主在其网站作出任何修改或更正时,他/她也务必通知公司。如不向本公司注册或通知本公司任何有关网址的更改,将严重违反本政策及程序。

 

 

 

3.2.6

商标及版权
eCosway不允许任何人,包括 eCosway 业主为了任何目的而使用它的商号、商标、服务名称、服务标志、产品名称、URL、网址、设计或象征,除非已事先获得 eCosway的书面同意。如业主使用eCosway的官方资料,则不必获得事先书面批准才能使用上述资料。

业主未经eCosway的书面同意,不得制作本公司任何录象的活动或讲词,以作为销售或分发用途。业主也不得复制任何由本公司制作的录音或录象带陈述,以作为销售或个人用途。

 

 

 

3.2.7

网站专利版权
业主同意eCosway网站内所含的资料、数据、照片、图表、软件、影像、文字、字体、平面设计、音乐、声音及其它资料 (统称为“智慧财产”) 皆受保护于版权、专利权、商标、商业秘密或其它专利版权,而这些权利皆受保护于现有或将来的所有形式或科技。业主同意不可擅自作出全面或部分修改、移走、删除、扩大、增添、刊登、传送、参与调动或销售、制造模仿他人的作品、分发、表现、展示、或以任何方式盗用任何部分或全部的智慧财产或网站。

在合法登录及使用eCosway网站及没有特别限制规定的程度上,业主可展示、下载、归档、及打印网站资料成硬拷贝,以作为业主个人用途。然而,业主不可擅自修改资料,必须保留原有资料版权与其它专利版权的通告。

业主不可在未经eCosway书面许可之前移走或反映任何于eCosway网站的资料。业主同意不得抄袭、卸下装置、取消编写或撤除关于eCosway网站任何部分的设计制造。业主进一步同意他们不会尝试获取或学习资源密码、构造、计算程序、或潜藏在该网站的任何构思。

任何违反此节的条规亦代表违反业主协议之条规。3.2.7节里的限制性条规在业主协议终止过后仍然有效。

     
3.2.8 媒体及媒体询问
业主不得试图响应媒体对eCosway、其商品、或业主的独立eCosway商业的询问。任何形式媒体的一切询问,必须即刻转达 eCosway 的客户服务部处理。制定本政策的目的是要确保向公众提供确实、一致的信息及树立公司恰当的公共形象。
 

 

 

3.3

欺骗性的注册
"欺骗性的注册"包括:


  (a) 个人或团体对于签署业主申请表格和协议毫无知识和/或执行下,为上述个人或团体注册为业主;或
  (b) 把不存在的个人或团体注册或企图注册为业主或购物者 (“幽灵”)。“欺骗性注册”乃严重违反本政策及程序,并受到严厉禁止。
 

 

 

3.4

eCosway商业的变更

 

 

 

3.4.1

总则
如业主的业主申请表格及协议所含资料有所更改,业主必须即刻通知eCosway。业主可更改他们的现有的协议 (如由于婚姻而改名、使用新名字、更改银行户口或个人身份鉴定、更改政府的身份鉴定号码、或更改商业的拥有权形式,如从个人独自经营改为业主所拥有的商业实体等。业主必须呈上本公司在网上提供的 “更改细则表格”,连同适当的证明文件,呈交给本公司。

 

 

 

3.4.2

取消及重新申请
业主可以呈交书信方式申请取消他/她eCosway 商业。在6个月不活跃期后,前业主可在不同的分支或组织下,重新注册成为业主。

若业主的商业在没有续约的情况下被取消,该业主可立即重新申请加入不同分支或组织,但需附带本公司的条款下进行。

根据业主合约中的撤销条款,所指定的费用通常是不可退还的。然而,倘若在自注册之日起14天内撤销合约,其指定费用的退还是被允许的。

 

 

 

3.5

未经许可的声称及行动

3.5.1

补偿损失
业主必须对任何没有列明在eCosway官方资料中的eCosway 商品及盈利计划的口头或书面陈述负起全责。若业主因为使用这些未经许可的陈述或行动导致eCosway蒙受损失时,业主同意承担一切责任,包括补偿Cosway和eCosway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及代理的损失并确保他们免负判决、民事惩罚、退款、律师费、堂费、丧失商业的责任等。本条文在业主协议终止后仍继续生效。

 

 

 

3.5.2

对产品的声称
除非eCosway官方资料所显示,否则业主不得为任何eCosway产品作出治疗、医疗或有益功效的宣称(包括个人的见证),尤其业主不得宣称eCosway产品对任何疾病的治疗、诊断、减轻或预防有所帮助。上述声明可被视为医学或药物的宣称。上述宣称不仅违反eCosway的政策,也可能触犯国家、联邦、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法律与条例。

 

 

 

3.5.3

对收入的声称
为了吸引更多潜在的业主,有些业主偶尔会情不自禁作出收入与利润的陈述以显示网络营销内在的力量。这项策略往往会弄巧反拙,这是因为当新业主的业绩并不如他人般扩增或快速时,他们很快会感到心灰意冷。在eCosway,我们坚信eCosway的收入潜能大得足以吸引人而无需与他人作比较。

况且,许多国家、州属、省份及地方设有法律或条例管制或甚至禁止从事网络营销的人士作出某种有关收入的宣称及见证。虽然业主或许相信为潜质业主提供一份商业状况报告(Business Status Report),或透露他们或他人的收入会对商业有所帮助,然而这些举止带有法律后果,对eCosway及作出此声称的业主具有负面影响,除非业主在作出此声称与利润陈述前的同时得法律所规定的适当透露。由于eCosway业主没有必需的资料符合作出收入宣称的法律规定,业主在向潜在业主陈述或讨论eCosway的商机或盈利计划时,不可作出有关收入的预测、收入的声称或透露eCosway的收入或商业状况报告(包括出示银行结单或税务记录)。假设性的收入例子是纯属依照数学推测计算来解释盈利计划的计算方式,业主可用这些例子向潜质业主进行讲解。不过,业主在使用上述假设性的例子时必须向潜在业主说明有关的收入例子纯属假设性。

 

 

 

3.6

利益冲突

3.6.1

不教唆
eCosway业主可参与其它直销或网络营销或多层次营销商业 (统称为“网络营销”),若业主愿意,他们也可从事非eCosway商品的销售商业。然而,若业主选择参与另一项网络营销的商机,为了避免利益和效忠上的冲突,业主不得进行未经许可的介绍活动,包括:

 

 

 

 

a)

在本协议履行期间,任何直接或通过第三者实际上或试图介绍eCosway 业主参与其它网络营销商业(除了Cosway以外)。这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eCosway业主陈述或协助讲解其它网络营销商业(除了Cosway以外),或以含蓄或明确的方式鼓励任何eCosway业主加入其它网络商业。由于同时经营两种网络营销商业极有可能引起利益上的冲突,在此业主有责任在介绍或帮助潜在业主注册另一个网络营销商业之前,先确定潜在的介绍对象是否已是 eCosway 业主。

 

b)

在业主协议撤消后的六个月内,前业主不得介绍任何eCosway业主加入另一个网络行销计划(除了Cosway以外)。

 

 

 

3.6.2

商业状况报告
业主可在eCosway的官方网站登录和查阅商业状况报告。业主必须输入密码方可登录此报告。所有商业状况和所涵盖的资料皆属机密资料,并为eCosway所拥有的专有资料与商业机密。 此商业状况报告以最机密的方式提供给业主,并纯粹作为协助业主与其分支网络发展 eCosway 商业之用途。业主应利用商业状况报告协助、激励及培训其它于他们分支网络的业主。eCosway业主同意eCosway可把所有关于他或她的商业资料给予其它业主以配合商业介绍。业主不得代表本身或任何人、合作伙伴、团体、公司或其它实体:

 

 

 

 

a)

除了为促进eCosway商业,任何业主不得利用上述报告中的资料与 eCosway竞争;或

 

b)

介绍或教唆那些被列在任何报告上的eCosway业主或以任何方式试图影响或诱使任何eCosway业主以改变他与eCosway之间的商业关系。

 

 

 

 

在本公司的要求下,任何现任或前任业主须把商业状况报告正本及所有副本归还给本公司。

 

 

 

3.7

错误或疑问
若业主对利润、商业状况报告或收费存有任何疑问或认为有误,业主须在有关错误或疑问事件发生后的60天内,以电邮方式通知本公司。eCosway对任何未在60天内报告的错误、遗漏或问题一概不负责。

 

 

 

3.8

禁止购买过多存货
业主不得拥有商品或销售辅助物的存货。采取此行动的业主或许会发现进行零售销售及建立分支网络变得更简单,因为它能缩短响应购物者订单或迎合新业主需求的时间。每名业主必须对此事自行做出决定。

eCosway严禁业主为了争取在盈利计划中所规定的利润及升级资格而购买不合理数量的商品。业主不得购买超过他们在一个月内合理转售或耗用的存货,亦不得鼓励其它人这么做。

 

 

 

3.9

政府批准或许可
大部份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管制机构或官员皆不牵涉于批准或认可任何直销或网络营销公司或计划。因此,业主不得代表或暗喻 eCosway或其盈利计划获得任何政府机构的“核准”、“认可”或同意,除非本公司或盈利计划的确己获得上述机构的核准或正式同意。

 

 

 

3.10

扣押申请或订单
业主不得操纵新业主的注册或商品的购买。扣押申请书或订单构成“累积行为”。此行为包括:


  (a) 在新业主付款或提供信用卡资料后超过24小时,没有把业主申请表格及业主协议呈交至eCosway,(除非由于上述1.4节所注明的紧急情况而无法呈交新业主申请书和协议);
  (b) 为了争取eCosway 盈利计划里的最高盈利而刻意安排或操纵业主申请和协议;或
  (c) 为了争取 eCosway 盈利计划里的最高盈利而为新业主提供财务援助。累积行为严重违反本政策和程序,因而此行为绝对受到严厉禁止。
 

 

 

3.11

身份鉴定
业主必须提供正式的身份证号码,可供他/她居住的国家开设银行户口。此资料必须与业主申请书和协议一并提供给eCosway。

 

 

 

3.12

所得税
每一年,eCosway将提供适当的报税表给予需要报税的国家居民。身为一名业主,他/她有责任将所赚取的任何收入缴付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税金。

 

 

 

3.13

独立承包商地位
业主是独立承包商,并非特许专营权的购买者或一项商机。eCosway与业主之间的协议,不构成本公司与业主之间的雇主/雇员关系、代理权、合伙或联营关系。业主不应因为他/她对于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税务为目的的服务而被视为本公司的雇员。所有业主都有责任将因成为本公司业主而赚取的盈利与红利用来缴付国家、联邦政府、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性的税务。业主无权(明确或暗示地)约束公司负起任何职责。每名业主应该自行制定目标、时间与销售手法,但必须符合业主协议里的所有条款、政策与程序及相关法律条规。

所有eCosway名称或其它eCosway可能会采用的名称乃eCosway商业名称、商标与服务标志版权所有。因此,这些标志对eCosway具有重大价值并准许业主在获得书面核准后使用。业主禁止于任何非本公司制造的商品上使用eCosway名称,除了通过以下方式:


业主名称:
业主

所有业主可以“eCosway业主”的身份,将自己的名字纳入电话簿的白页或黄页内,但,此词句或任何辨识eCosway的字眼,皆一律不得出现在任何电邮签名档案中。业主不得使用eCosway名称或标志于电话簿中刊登广告。业主在接听电话时不可说:“eCosway”或其它足以引导拨电者相信已联络到eCosway的公司办事处的说话方式。

 

 

 

3.14

遵守法律及条规

 

 

 

3.14.1

地方条规
一些国家、州属、省份、地区、县、市立法管制某类家庭生意。但由于eCosway 业主的商业性质,在大部份情形下,上述法律不适用于eCosway 业主。不过,业主必须遵守适用于他们的法律。如政府官员告知eCosway 业主说,某项法律、规则、条规适用于他的话,该业主须表现有礼、合作的态度,并立即把该条规交达给eCosway。

 

 

 

3.14.2

遵守国家、联邦、州、省、地区或地方法律
业主在进行其商业的同时须符合所有国家、联邦、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法律。

 

 

 

3.15

未成年者
任何人在其居住的国家被承认为未成年者一概不准成为eCosway业主。业主不应招募未成年者注册或参与eCosway计划。

 

 

 

3.16

多重eCosway商业
一名业主只能以独自经营、合伙人、股东、信托人或受益人身份经营或拥有一个合法或相等的eCosway业主权益,除非该业主之前已经注册eCosway所允许的“多个业主编码选项”,即以同一个户口数据注册不同的业主编码。任何人不得以其它方式拥有、经营或从一个以上的eCosway 商业中赚取利润,除非多个业主身份共享同一个数据的核准结构注册。这项条例的例外情况应以个别案件来处理(如业主因为继承关系而获得另一项商业的利益)。若业主欲免俗这样条例,他/她必须以书面方式向本公司提出请求。

 

 

 

3.17

禁止重新包装和重新标签
业主不得以任何形式重新包装、重新标签、重新填满或更改任何 eCosway 商品上的标签、资料、刊物或计划。eCosway 商品必须以原装出售。重新标签或重新包装可能触犯国家、联邦、州属、省份、区域或地方法律而导致严重的刑罚。业主也应了解到重新包装或重新标签eCosway商品可能引起民事责任,即让使用者蒙受损伤或财产损失。

 

 

 

3.18

记录请求
所有可于网上获得的报告、文件或记录,业主应从eCosway系统下载和打印。业主可以缴付特定的费用来请求eCosway协助获得发票、申请书、商业状况报告或其它记录。有关费用将包括运送费和寻找文件和打印记录所需的时间。

 

 

 

3.19

商业网络升级 (“Roll Up”)
当某个业主被终止资格而导致商业网络出现空缺时,位于该被终止资格的业主属下的分支将会自动上升到该被终止资格业主的直属上级业主。譬如,若A招募B,B招募C1、C2和C3。如果B的商业被终止,C1、C2和C3将被升级至A旗下,并成为A的直属分支。此升级程序也适用于直属被终止业主资格的购物者网络。

 

 

 

3.20

商业的出售、转让或分派事项
纵然eCosway 乃属私人拥有和独立经营的商业,但eCosway商业的出售、转让或分派事务仍受到某些限制。若业主欲出售其 eCosway 商业,他/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a)

业主必须时时维护现有的分支,使该分支的eCosway商业得以持续发展。

 

b)

买方或承让人必须是(或必须成为)合格的eCosway 业主。若买方是活跃的 eCosway 业主,他/她必须 首先获得eCosway 的核准,才能在购买、转让、分派或收购新的eCosway 商业时,终止他/她的 eCosway 商业。第3.4.2 节所注明的(6)六个月等候期限并不适用于本节所说明的eCosway 商业的出 售、转让或出让。

 

c)

在eCosway定案与核准所有的出售、转让或分派商业前,所有业主必须还清任何欠下eCosway的债务。

 

d)

出售的业主必须拥有良好的声誉并无触犯本协议内的任何条件,才能获得出售、转让或分派eCosway商业的资格。

 

 

 

 

在出售eCosway商业之前,出售的业主必须把出售eCosway商业的意图通知 eCosway。出售或转让 eCosway 商业不会改变分支的形式。

 

 

 

3.21

分支连接
记录良好的活跃业主有权招募及注册他人加入eCosway。由于一名业主或购物者的多重注册造成分支连接而引起冲突,因此本公司最先收到的注册将被视为正式的注册。

 

 

 

3.22

继承
若一名业主逝世或无能为力经营其商业时,他/她可将商业传承给他/她的继承人。所有适当的法律文件必须呈交给本公司以确保转让手续妥当完成。因此,业主应该请教律师协助准备遗属或相关获证明的文件。无论eCosway商业是通过遗嘱或相关获证明的程序来传承,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受益人有权获取已故业主商业网络的所有利润。继承人必须:


  (a) 签署新的业主协议,
  (b) 遵守协议的条件与条款。

  本节所注明的利润与奖励之转让将会汇入受益人的银行户口中。受益人必须提供银行户口资料详情,以促使eCosway将利润与奖励汇入其中。若此商业遗留给联名受益人的话,联名受益人必须成立一个商业实体。eCosway会向该商业实体发出一张所有利润和适当的所得税报税单(如有)。只有因一名业主去世或无能为力经营商业时,业主才被获准拥有一个以上的eCosway商业。
 

 

 

3.23

因业主去世的转让
要按照遗嘱实行eCosway商业的转让,继承人须向eCosway提供以下文件:


  (1) 死亡证明书正本;
  (2) 经过律师证明的遗嘱或其它确定继承人继承eCosway 商业权利的文件;
  (3) 填妥及签署的业主协议。
 

 

 

3.24 因业主无能力的转让
欲生效因无能为力而转让的eCosway商业,继承人必须把以下文件提供给eCosway:


  (1) 经过律师证明的信托人委任书;
  (2) 经过律师证明的信托文件或其它确定信托人有权管理eCosway 商业权利的文件;
  (3) 由信托人填妥完成及已签署的业主协议。
 

 

 

4

业主的责任

 

 

 

4.1

更改地址或电话
为了确保商品、支持刊物能够准时抵达,以及各款项准时支付,eCosway务必确保保持最新最及时的档案。业主必须提供附有街道名称的地址,皆因eCosway不会根据邮箱号码寄送商品。为了确保商品能够妥当地抵达目的地,业主必须在需要更新邮寄地址与联络电话时第一时间在个人档案当中填上最新的邮寄地址与联络电话。有关更新将从业主随后的交易中开始生效。

 

 

 

4.2

持续销售的责任
无论业主的业绩表现如何,他们都有义务通过招募新购物者或为现有的消费者提供服务来促进销售业绩。

 

 

 

4.3

不贬损言辞
eCosway欲将最优质的商品、盈利计划及服务提供给所有的业主。因此,eCosway珍惜业主富建设性的批评与意见。所有的意见都必须通过电邮方式传送给eCosway。尽管eCosway欢迎所有业主提供对本公司、其商品或盈利计划有建设性的资源、负面意见或评述,但绝对谢绝任何只想打击eCosway业主热忱的意见。因此,为了帮助分支网络建立良好的例子,业主不得贬损eCosway、其它eCosway业主、eCosway商品、盈利计划或eCosway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或任何贬损的言辞将构成违反此政策与程序。

 

 

 

4.4

举报违反政策事件
当业主发现其它业主违反此政策,他/她应通过书面或电邮方式向eCosway反映此事。反映报告内容需包括日期、发生次数、涉及人士及其它可证明的文件。

 

 

 

 

 

 

5

销售需求

 

 

 

5.1

产品销售
eCosway盈利计划是把eCosway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业绩为根据。业主必须符合如eCosway盈利计划里所注明的个人销售与购物者需求 (包括符合其它协议所设立的职责) 以赚取利润和奖励。“个人分支电子盈利积分 (eV)” 包括业主与购物者网络所作出的销售额。

 

 

 

5.2

无地区限制
本公司未给予任何人专有地区,亦不收取特许专营费。

 

 

 

 

 

 

6

收入

 

 

 

6.1

利润与奖励资格
业主必须保持活跃及遵守业主协议以获取利润与奖励的资格。只要业主符合协议里的所有条款,eCosway应根据盈利计划所列明的条款给予业主合理的利润与奖励。所有的盈利将会累积在业主的电子户口中。每名业主必须在其个人电子户口中选择“最低电子户口余额”以便能自动扣除年费或商品购买的费用。每名业主也必须选择“最低电子户口转帐额”,即在维持最低的电子户口余额的同时允许eCosway从业主电子户口中转账的最低数额。

 

 

 

6.2

收入和盈利
如某个月份的收入或盈利低于RM100/SGD100,其将被存入于电子户口。业主可使用此款项购买Cosway 产品。

如某个月份的收入或盈利超过RM100/SGD100,其将被进账于业主所提供的银行户口。如没有提供银行户口,其将被存入于电子户口。

(上述第段仅适用于居住在马来西亚和/或新加坡的业主。其他国家的业主则请联系eCosway 客户服务部以查询需付金额。)

任何未被业主提取或使用并且保存于电子户口中超过12 个月的收入或盈利,eCosway 保留绝对的权力以最适合的方式处理该收入或盈利。特此澄清,本条款也适用于任何因根据业主协议而导致其协议被取消、已被取消或者终止的前业主。

 

 

 

6.3

商业状况报告
eCosway于网上商业状况报告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且不限于个人分支与分支网络的销售业绩(任何部分)及商业网络活动是正确及可被信赖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包括人为与系统的出错;订单的正确性、完整性与准时性;信用卡被拒;商品退还;信用卡的重新赊账等,皆不受到eCosway或任何创造或传送上述资料者的保证。

一切商业状况报告资料是以 "现状" 方式提供,而没有任何明文或含蓄的保证,或任何形式的陈述。特别是,且不只限于没有关于商品可销售性、适合某种特殊用途或不侵犯他们权利的保证或陈述。

在适当法律尽可能允许的程度上,eCosway 和/或其它创造和/或发送资料的人士,将不对任何业主或人士因使用商业状况报告资料而引起的直接、间接、后果性、附带性、特别、或惩罚性损失(包括但不只限于损失盈利、收入、丧失机会、及由于上述资料的不准确性、不完整性、不便性、延误或丧失使用资料等可能引起的损失),即使 eCosway 或其它创造或发送上述资料的人士被告知有关损失的可能性。在法律尽可能允许的程度上,eCosway 或其它创造或发送上述资料的人将不对您或任何人承担任何侵权、合约、疏忽、严格赔偿责任、产品责任或其它关于本协议主题事项或有关条件的理论的责任或义务。

业主登录与使用eCosway网上服务与商业状况报告资料乃须自负风险。所有的商业状况报告资料都是以“现状”方式提供给业主。若一名业主对于商业状况报告感到不满,他/她唯一可做的就是停止使用或登录eCosway网上业主状况报告服务与商业状况报告资料。

 

 

 

 

 

 

7

纠纷的解决和纪律程序

 

 

 

7.1

纪律制裁
对于业主违反本协议、政策及程序或犯下任何非法、欺骗、欺诈或不道德商业行为, eCosway可自行决定采取以下其中一项或多项纠正措施:

 

 

 

 

a)

发出书面警告或告诫 ;

 

b)

要求业主立即采取纠正措施;

 

c)

实施罚款(可拒绝分发利润和奖金);

 

d)

丧失一次或多项盈利或奖励的权利;

 

e)

在eCosway进行调查业主违反协议事件期间,eCosway可扣押业主全部或部分利润与奖励。若一名业主因纪律原因被撤销商业,业主将不得索讨在调查期间所扣押的盈利;

 

f)

终止业主个人协议需要一或多个利润付款期限;

 

g)

非自愿性终止违反者的业主协议;

 

h)

由本协议明确许可的其它措施,或eCosway认为可实际地实行及可公平解决部份或全部由该业主违反政策或合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措施;

 

i)

在eCosway认为适当的情形下,本公司可采取法律行动,以诉求金钱和/或合理的补偿。

 

 

 

7.2

不满和投诉
当一名业主针对任何实践或对eCosway商业经营手法不满而投诉另一名业主时,投诉者应首先向eCosway报告有关事情。eCosway会展开调查并尝试找出解决方案。若事情无法解决,此事将会交给纠纷解决委员会作最后审查和决定。

 

 

 

7.3

纠纷解决委员会
纠纷解决委员会(“DRB”) 的目的是: (1) 审查纪律制裁的上诉;及 (2) 审查 eCosway 业主之间的事务。在 eCosway 所作出的回应或解决方案被拒绝,或是悬而未决时,纠纷解决委员将会以总体的方式审查证据、进行商议及对现有悬而未决的问题作出回应。

业主可以在(1) 接到 eCosway 有关纪律行动的书面通知或 (2) eCosway对于业主之间的纠纷的书面决定后七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请求。eCosway 欲寻求解决方案的业主之间的沟通须以书面方式进行。DRB拥有绝对权力决定是否接受业主所提出的索讨而展开审查工作。一旦DRB同意展开审查工作,须在收到业主书面请求上的日期的21个工作日内安排一场听证会。所有欲让DRB纳入考量的所有证据(如文件、物证等),业主必须在听证会举行之前7个工作日,把有关证据呈交给 eCosway。业主须自行承担自己或证人出席听证会的费用。纠纷解决委员会的决定乃最后决定,不得加以进一步的审查。在等待DRB作出定夺期间,有关业主放弃他要求仲裁或其它补救方法的权利。

在本公司发出制裁行动后,受到惩戒的业主可针对该制裁而向纠纷解决委员会提出上诉。业主的上诉必须以书面提出,并在eCosway撤销业主商业的15个工作天内呈上。如上诉未在上述15个工作日限期内交达 eCosway,则制裁将是最后的决定。业主必须将所有有利他/她的文件连同上诉信件一并呈交。如业主及时对撤消商业的行动,提出上诉,纠纷解决委员会将检讨及重新考虑撤消行动、考虑其它恰当的行动及以书面把决定通知有关的业主。

 

 

 

7.4

仲裁
任何关于此协议引起的争议或索讨,或违反协议的争议将由亚洲国际仲裁中心(中心)按仲裁章程加 以解决;仲裁员的裁决可由任何有司法权的法院改为判决。如业主对eCosway 提出索讨或反诉,业主 只能以个人身份提出,而不是与任何其它业主一起提出,或作为一项集体或联合诉讼的一员。业主可 放弃以陪审团审讯或由法院审讯的一切权利。仲裁程序一律在马来西亚吉隆坡进行。仲裁各造须各自 承担总仲裁费用的一半,即(1)仲裁员费用;及(2)仲裁费。仲裁员的裁决乃最后裁决及对各造有约束 力。必要时,仲裁裁决可改为任何有适合司法权的法院的判决。此条款在协议终止或期满后仍然生 效。

此政策与程序不阻止eCosway 向拥有适当司法权的法院申请及获取扣留令状、临时禁令、初期禁令、 永久性禁令或其它可以获得的补偿的方式,以便在业主提出仲裁或其它法律程序之前、期间或等候仲 裁或其它法律程序的判决或裁决发出通知时,保障及维护eCosway 的利益。

 

 

 

7.5

管辖法律
马来西亚法律管辖其它一切与本协议有关的事项。

 

 

 

 

 

 

8

购物

 

 

 

8.1

业主购物条款与规则
eCosway 提供各式各样直接向供货商采购的商品。业主在 eCosway 购物广场或 eCosway指定电子中心(若适当)购买任何商品时,须符合所有的购物条款与规则 。

 

 

 

8.2

购买eCosway商品
业主在购物时必须使用他/她的业主编码以确保电子盈利积分(eV)记录进其个人分支的业绩。

 

 

 

8.3

购物者奖励计划
业主应参与购物者奖励计划和建立购物者网络,并将其登录eCosway购物广场的个人编码给予购物者。业主个人旗下的所有于购物者网络所获得的电子盈利积分(eV)将会记录进业主个人分支的业绩。

 

 

 

8.4

定价
除非另外注明,否则凡是列在eCosway购物广场的商品皆以美元标价,eCosway拥有绝对权力在无需事先通知下随时调整价格。然而,至于在eCosway 指定中心出售的商品,本公司保留权利在适当时,以当地货币单位定价。

在eCosway购物广场注明的价格不包括入口税、销售税、增值税或其它可能由商品交货国家所征收的税项。所有税金、销售税、增值税、海关费用及其它费用等,完全由收货人自行承担。

 

 

 

8.5

运费

 

a)

运费数额是根据供货商所在地到交货地址的运输费用。在某些情形下,eCosway 可补贴运费。

 

b)

每次订购商品的运费将在业主呈上交货地址及在注销eCosway 购物广场购物前确定。

 

c)

运费恕不退还。

 

d)

如业主退回有缺陷的商品或交货的商品 订单不符,方能获得退回运费。

 

e)

运费不适用于在eCosway指定中心所进行的网下购物方式,因为在此中心购物不需要送货。

 

 

 

8.6

付款
可接受的付款方式将注明在eCosway网站。然而,eCosway保留绝对权利不接受某种付款方式,而不必说明其中的理由。

 

 

 

8.7

商品寄送
商品订购之寄送约在三个星期内完成,并且有赖于订购的商品是否有存货。在某些情形下,如信用卡付账需要得到查证,货物寄送时间或许会延迟。

 

 

 

8.8

查证业主信用卡详情
业主同意,必要时,eCosway或其代理可查证业主的信用卡详情。

 

 

 

8.9

接纳订单

 

a)

当业主的订单被 eCosway接纳后,业主将通业主档案所提供的电子邮件地址,收到一封提供订单号码的订单确认信函和一封说明运送货品之航空订单编码的寄送电邮以作参考用途。

 

b)

除非订单出现问题(如订购的货物缺货或数量不足),否则,业主将不会接到有关订单的其它通知。在此情况下,eCosway将通过电子邮件与业主联系。

 

 

 

8.10

取消订单程序
订单会即刻自动受到处理。因此,业主不得取消订单,但可按照退货政策和程序,把商品退回给eCosway。在供货商尚未履行订单时,订单可取消。业主必须检查订单状状态,而在订单尚未履行时才可于网上发送取消表格给eCosway。

 

 

 

8.11

退货政策及程序

 

a)

任何要退回的商品必须在收货日期起的10天内退回;

 

b)

除非 eCosway 购物广场购物页上另行注明,否则所有商品皆可退回;

 

c)

业主及购物者须填妥网线的商品退回表格;

 

d)

一经批准后,eCosway将通过电子邮件,把退货号码(Merchandise Return Number, MRN) 发送给业主,业主即可进一步完成商品退还程序;

 

e)

所有退回的商品必须保持原来的包装和状况,并寄至运货标签上注明的供应商地址;退货运费由业主预付和承担。供应商将不接受运费到付的费用。退回的商品须有适当的运货箱子和包装材料。退货批准号码须写在发货单上,连同退货交回供应商。

  f) 业主须保留所有递送的文件作为退货证据及追踪退货的用途。如供应商没有收到退货,业主有责任追踪退货及提出商品遗失或损坏的索讨。
 

g)

退货须符合上述各项退货政策的条件及程序,方可被接受。

 

 

 

8.12

退款

 

a)

在eCosway的供货商收到退货后,eCosway将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业主有关退款的事;

 

b)

退款将记入业主的退款户口内;

 

c)

业主须首先用完退款户口内的结存作为业主下次购货的付款,方能使用其它方式的付款。

 

 

 

8.13

调整业主的电子盈利积分(eV)

 

a)

在收到退还商品后,分配给业主及购物者所退货物的电子盈利积分(eV)将从业主同一月份内的个人分支电子盈利积分中扣除;

 

b)

如果业主在该月份和存在储备里的电子盈利积分(eV)不足以扣除分配给退货的eV,那么 eCosway将继续每月扣除,直至完全扣除所需的eV为止。

 

 

 

8.14

订购时间
所有订单,无论在任何国家发出订单的当地时间是何时,订单的有效时间以香港的日期及时间为准,即世界标准时间+8小时。例如,某个订单于星期二下午2 时从纽约发出,订单的实际时间应是香港星期三凌晨2时。业主在订购时,须点击出现在所有订购页上的“伺服机时间”,以检查香港的时间。所有资格时期将在eCosway的官方刊物中注明的时间内截止,并以香港当地的时间为准。

当eCosway接受了款项后,被视为己收到。如订单的付款方式因故被拒绝,订单将被拒绝,款项也将不过账(包括累积的eV。如业主要把订单包括在本月份的购物量中,应尽早在该月份提呈订单。eCosway将不对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内的情况导致订单受到延误负责。

 

 

 

 

 

 

9

不活跃及撤消

 

 

 

9.1

撤消的影响
只要业主保持活跃及遵守业主协议及本政策与程序,eCosway 将按照盈利计划,支付利润及奖励给业主。业主的盈利将构成业主在争取销量的努力及各种争取销量的活动(包括建立商业网络)的全部回酬。随着业主不更新其业主协议、因不活跃而被撤消、或自愿或强迫性撤消其业主协议(以上各种撤消方法统称"撤消")后,该前业主将不得对其曾经操作的环球网络拥有任何权益、拥有权、索讨或利益,亦不得享有其组织所争取的销量的利润及奖励。被撤消业务的业主永远丧失作为业主的一切权利。这包括销售 eCosway 商品的权利及获取该业主前其分支网络业主的销量及其它活动所取得的未来利润及奖励。在撤消事件中,业主同意放弃他们可能拥有的全部权力,包括且不限于他们的前业主网络之财产权及从他或她的前业主网络的销售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任何利润、奖励或其它酬。

已取消业主协议的业主从销售中得到的实际电子积分将交递于其直接的“推荐业主介绍人”。

前业主不得声称自己是eCosway 业主,亦无权销售eCosway 商品。

 

 

 

9.2

强制性撤消
业主触犯本协议条件(包括 eCosway 绝对有权力进行的任何修定条件),可导致第7.1 节所注明的任何制裁,包括强制性撤消它/她的业主协议。撤消行动在书面电邮至业主最后通知的电邮邮址,或当业主收到确实的撤消通知后生效,以最先发生者为准。本公司保留终止业主协议及停止eCosway 商业的权利,并会以电邮方式向业主发出(30)天通知关于:(1) 本公司停止商业;(2) 本公司解散;或 (3) 停止以直销方式经销商品。

 

 

 

9.3

自愿性撤消
业主有权随时以任何理由撤消它/她的业主资格。撤消通知须以书面呈达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址。上述书面通知须包括业主姓名、地址及业主身份编码(ID)。

 

 

 

9.4

不更新
业主也可在登记屇满时不更新本协议而自愿性撤消其业主协议。

     
     
10 定义
     
10.1 活跃业主 -

指符合 eCosway 盈利计划所规定的最低个人分支电子盈利积分要求及可获得利润及奖励的业主;

     

 

10.2 协议 -

指本公司与每位业主之间的合约, 包括eCosway 全权负责的现有与修改 后的业主协议、业主条款与条规、eCosway 政策与程序、eCosway 盈利 计划。上述文件统称为 “协议”。

       
10.3 分支 - 指分配给每名业主的eCosway购物广场的扩增分支;
     

 

10.4 分支网络 - 由一名业主直接或间接向 eCosway 注册的一群业主,而无论是经过了多少代的介绍人。
   
10.5 商业网络 - 一名业主的个人分支的总和,包括其购物者网络及分支网络。
   
10.6 业主 - 业主是指已填好 eCosway 业主申请表格及协议而获取经营eCosway业务的权利、责任的个体。
       
10.7 商业状况报告 -

指eCosway所产生的报告,提供有关每名业主属下商业网络的销售资料及注册活动的重要资料。此报告含有机密及行业秘密情报,上述情报为eCosway的专有资料。

     

 

10.8 撤消 -

终止业主商业,可通过自愿性、非自愿性、无更新续约或不活跃为由而撤销商业。

     

 

10.9 本公司 -

指本协议中凡是"本公司" 术语指的是eCosway.com (HK) Limited,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注册成立的一家公司。

     

 

10.10 收益 - 指根据eCosway盈利计划中所规定的利润及奖励的统称。
       
10.11 最终消费者 -

指购买eCosway商品自用而并非转售给他人的人士。

       
10.12 个人分支 - 业主个人的eCosway购物广场里的分支;并可从他/她个人或他/她的购物者网络的消费中赚取利益。
       
10.13 eCosway官方资料 -

指eCosway制作、印刷、出版及分发给业主的刊物、网站、录音或录象带、档案、及其它素材。

     

 

10.14 自动升级 -

指填补商业网络中空缺的过程。

       
10.15 购物者 -

指向eCosway购物广场购买eCosway商品的个人。

     

 

10.16 购物者网络 -

无论经过多少代介绍人,购物者网络指的是直接或间接性向业主分支购买商品的一群购物者。


 如有异议,以英文板本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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