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開拓獎勵和額外開拓獎勵資格 (2016年9月1日生效)

公司將於2016年9月1日起更新開拓獎勵和額外開拓獎勵資格。更新內容如下:

  1. 獎勵利潤計算圖表保持不變,但獲取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的要求降低。推薦人無須獲取“無限額外獎勵(EI)資格",只需有至少3份額外獎勵(EI)資格及完成每月15eV的合格要求 (並擁有所需QU),即可獲取開拓獎勵及固定金額的額外開拓獎勵

    合格要求圖表更新如下:

  2. 新業主購買 特別配套

    個人銷售利潤

    分支差額利潤

    分支表現獎勵

    額外獎勵

    開拓獎勵*

    額外開拓獎勵*

    盈利單位

    15eV
    -
    -
    -
    -
    1
    50eV
    1
    1
    -
    -
    1
    100eV
    3
    3
    1
    500eV
    無限
    無限
    1
    1000eV
    無限
    無限
    3

    註*:開拓獎勵 (RI) – 按照個人銷售利潤圖表賺取新業主的首兩個月獎金
    額外開拓獎勵 (ERI) – 根據新業主購買的特別配套賺取的固定獎金

    2. 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金額的分配如下:

    新業主購買
    特別配套

    開拓獎勵RI (e$) [按照個人銷售利潤圖表%]

    額外開拓獎勵ERI (e$) [固定金額]

    總額 (e$)

    50eV
    50eV x 2% = 1
    5
    6
    100eV
    100eV x 2% = 2
    11
    13
    500eV
    500eV x 5% = 25
    57
    82
    1000eV
    1000eV x 6% = 60
    145
    205

    • 新業主在首兩個月內購買的特別配套,推薦人可以賺取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最高上限是1000eV(不變)
    • 超過1000eV的特別配套非特別配套所產生的eV,依然由業主本人賺取作為個人銷售利潤(不變)

    3. 要獲得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推薦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 完成每月15eV的合格要求 (並擁有所需QU)
    - 符合所需額外獎勵(EI)資格要求

    新業主購買
    特別配套

    推薦人的額外獎勵
    (EI)資格

    50eV
    3
    100eV
    3
    500eV
    無限
    1000eV
    無限

     

     

     

     

     


    • 推薦人 (業主加入時的推薦人,而非安置人)只能領取符合自己額外獎勵 (EI)資格的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剩餘的獎勵金額將會往上撥給下一個符合要求的推薦人 (即非持有同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獎金將不會重覆發放
    • 例子:新業主購買1000eV特別配套,可為推薦人帶來e$205的開拓獎勵及額外開拓獎勵。如推薦人只符合3份額外獎勵(EI)資格,只能領取e$13,剩餘的獎勵金額e$192 (e$205 - e$13 = e$192) 往上撥給下一個符合要求的推薦人。若下一個符合要求的推薦人持有同一身份證明文件號碼,獎金會再往上撥給下一個符合要求的推薦人


敬祝 業績天天向上!


管理層 謹啟
科士威(香港)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日